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实施党建亮显工程的通知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实施党建亮显工程的通知

甬供机党〔2018〕3号



市供销社直属机关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实施党建亮显工程的通知》(甬组通(2018〕36号)要求,结合市社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阵地亮标识。尚未建立党建活动阵地的单位,党建标识、组织设置、党员活动、志愿服务、基本制度等内容必须上墙努力营造浓厚的党建氛围;已建有党建活动阵地的单位,要根据党的最新理论和制度建设成果,对已上墙的内容及时进行更新和完善。此项工作于2018年底前完成。

(二)党员亮身份。通过设置党员示范岗、责任区等方式,亮出身份、做出榜样。在职党员要主动进社区亮身份,并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组部关于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的相关要求,把适时适地佩戴党员徽章作为一项工作纪律来执行。明确党员徽章使用范围,一般包括:党内重大活动,如纪念“七一”等;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党内关爱等活动;服务行业党员上岗工作时;经基层党委审定需要佩戴党员徽章的其他活动。佩戴党员徽章必须严肃、庄重,若与其他徽章同时佩戴,应将党员徽章置于其他徽章之上。党员不得在不适宜的场合随意佩戴党员徽章。

(三)岗位亮职责。围绕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单位(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出一句话服务承诺。基层党组织要对党员服务承诺审核把关,并督促党员公开晒诺、认真践诺。制作党员干部公示牌、工作牌,应统一颜色、尺寸、内容、字体,并要有党建元素。

(四)党建亮绩效。深化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党组织星级评定等工作,完善“年初晒清单、年中晒进度、年底晒成绩,上级党委书记点评、现场民主测评、群众民意测评”的“三晒三评”责任落实机制,认真落实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推动党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企业要深化党员锋领指数考评,每年“七一”和年底前,进行公开亮绩。

二、工作要求

(一)搞好结合。要把党建亮显工程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題教育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起来,落实落细,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抓好落实。市社直属机关党委将把党建亮显工程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考核,作为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抓好任务落实,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各基层党组织实施亮显工程的经验做法请及时报市社直属机关党委。

中共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8年6月27日

中共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8年6月27日印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党建 党委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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