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双夏”农资供应优质服务月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双夏”农资供应优质服务月的通知
甬供指联发〔2018〕14号
各区县(市)供销社、农合联执委会及农资公司,市甬丰农资公司,市农资流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三农”工作部署,积极提升农合联生产服务,强化供销社农资经营服务主渠道作用,全力保障今夏农业生产和全年丰产丰收,经研究,决定于6月20日至7月31日开展2018年“双夏”农资供应优质服务月活动。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农资惠农、服务助农、创新兴农。
二、活动主体
市及区县(市)供销社农资配送企业、连锁网点,各镇乡(街道)农合联现代农业服务中心、村级服务点等。
三、主要内容
(一)保障农资优惠供应。
1.让价供应。各区县(市)供销社(农合联执委会)根据本地农资企业的供应优势,结合需求,制定方案,对农合联会员、生活困难农户等购买农资提供特殊优惠。
2.农资赠送。在条件允许下,对农合联中特别优秀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以及特别困难、需要重点帮扶的农户,开展送肥送药,在鼓励先进的同时,带动困难农民走上致富之路。
3.展销推广。各地要组织推动农资连锁网点、现代农业服务中心等开展农资展销活动,利用优惠折扣等手段,推广高效、环保的新肥新药以及其他农资商品。
(二)加强应季经营服务。
1.便利购销渠道。各连锁网点、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应按当地农事需求,根据“双夏”农业生产特点,延长供应服务时间,开展预约订货、送货上门等便民服务;各区县(市)农资公司组织开展对当地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的直供配送服务。
2.强化技术配套。组织庄稼医生及有关农技指导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针对病虫害等情况提供科学解决方案,指导农民合理施肥、安全用药;加强与农林等部门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开展专家现场咨询、专业讲座;因地制宜,优化提升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无人机飞防等多种形式的生产性服务。
(三)推进综合服务创新。
各地要在服务月期间,紧密结合农合联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建设,加大农合联的形象宣传,整合多方面、多渠道的服务资源,在做好生产服务的基础上,探索新机制,发展新模式,积极推广“农资贷”、“助农贷”、“农信盈”等金融服务产品,对接农产品后续销售渠道,为广大农合联会员和农户提供一站式、一体化的综合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市)供销社(农合联执委会)要及时建立“双夏”农资供应优质服务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机制,落实工作职责。各地要周密制定实施计划,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活动方案,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全程领导,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
参与活动的各农资连锁企业、连锁网点、现代农业服务中心等要统一悬挂“2018年宁波市农合联/供销社‘双夏’农资供应服务月”横幅,在宣传窗口、电子屏等公告相关活动内容。各地要与当地新闻媒体加强合作,利用网站、微信等平台,大力宣传活动的积极成果和优秀经验,并同时将有关活动信息及时报送市农资流通协会。
(三)加快工作提升。
各地要实时跟进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完善、提升活动效果。要积极发现经验和问题,推动农资经营、技术服务等工作进一步贴近农合联会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要以活动为契机,深入了解农业生产、产品销售、农村金融的发展现实,积极指导农合联、供销社为农服务的创新提升,更好服务乡村振兴。
未尽事宜,可联系市供销社合作指导处,联系人:刘文清,电话:********。有关活动信息请报市农资流通协会,联系人:朱晓明,电话:136*****029。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宁波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
宁波市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
2018年6月19日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6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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