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邯线LNG储气调峰站一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京邯线LNG储气调峰站一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京邯线LNG储气调峰站一期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编号:I130*****750********G01
招标内容:
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京邯线LNG储气调峰站一期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京邯线LNG储气调峰站一期项目已由邢台市行政审批局以邢批投资【2021】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其中政府补贴2561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邢台市沙河市桥东办高一村村东1km,沙河垃圾填埋场北侧,项目占地面积7.7677公顷(约合116.52亩)。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量: 本工程建设1座LNG储气调峰站,配套建设LNG装卸车橇、LNG卸车橇、气化设施、BOG处理设施、外输气计量调压及配套设施,常规气化外输规模为80×104Sm3/d,气化后的天然气进入沙河市次高压管网。 本项目建设内容: 本工程建设1 座20000m3 预应力混凝土全包容LNG 储罐,2 座LNG 装卸车橇,2 座LNG 卸车橇,2台95m3/h LNG 低压输送泵(罐内泵,扬程425m,出口压力1.8MPa,设计压力2.5MPa);6 台5600Sm3/h 空温式气化器,1 台17000Sm3/h NG水浴式复热器和2台34000Sm3/h LNG水浴式气化器;2台3000Sm3/h BOG空温式气化器,1台3000Sm3/h BOG 水浴式复热器,1台2100Sm3/h BOG 压缩机和1 台900Sm3/h BOG压缩机;1 具34000Sm3/h 次高压外输加臭撬和1 具3000Sm3/h 中压外输加臭撬;配套建设仪表空气及氮气系统、放空系统、燃料气系统、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并建设综合值班室、抗暴控制室、门卫、装卸车值班室、配电室、锅炉房、消防泵房、空压机间等总建筑面积2350㎡。 本工程的建设内容包括功能定位: 1)调峰站气化外输系统用于河北省天然气调峰及储备,作为气源满足河北省部分季节调峰及日调峰; 2)调峰站气化外输系统具备装车功能,可为周边地区提供液化天然气; 设计范围: 1)新建1座LNG储气调峰站,包括了调峰站工艺、自控、通信、供配电、给排水与消防、建筑、结构、总图与运输、暖通、热工、防腐与绝热、机制、预算等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内容。 工艺方案: 本工程主要功能是接收、储存LNG,并将LNG再气化后进入沙河市次高压管网,调峰站同时具备LNG装车外销功能。生产过程全部为物理过程,无化学反应及化学变化,因此调峰站的生产方法为:低温接卸、低温装车、低温储存、低温加压、加热气化、管道输送。 主体工艺单元包括:LNG储存单元、装卸车单元、LNG增压单元、气化单元、外输单元、BOG处理单元。 工期:从EPC承包商收到书面开工通知至全部工程竣工建设周期为18个月。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范围内的站场工程、LNG储罐工程及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和施工工程总承包。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详细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等物资采购及管理,建构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五通一平,总图工程、外接供配电、外接给排水、外接道路、审图、新冠疫情防疫费用、方案评价、焊接工艺评定、检验试验、检测、仪器仪表校验、EPC总承包管理、单体调试、联合调试、发包人要求明示的专项评价验收等服务,配合协助各种需业主办理的审查审批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保修,工程保险,配合转资等。对业主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提供项目运营技术支持方案及6个月保运期服务。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及其他按照建设内容、程序满足项目投产、运行应由投标人完成或辅助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即EPC工程。 质量要求:合格,争创省优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资质。 3.3投标人自2013年1月至今在中国国内独立承担过至少1项单罐储量2万立方米及以上规模LNG全容储罐项目并完工; 3.4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5投标人纳税资格为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7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8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B本)、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近年(2013年1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在本项目建设过程项目经理不得兼职其他工程,未经招标人同意项目经理不得更换。 3.1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化工类专业或油气储运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近年(2013年1月至今)主持过类似项目工程设计。 3.1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3.1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应按本次的实际需求,配备高水平的专业管理人员、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并切实保证本工程高质高效的顺利实施。 3.1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2020)财务审计报告,如2020年审计未完成需提供(2017-2019)财务审计报告; 3.1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满足本工程需要的管理机构及人员名单、资格、业绩等;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8-04 00:00至2021-08-1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者“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8-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9号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050000

邮编:050000
联系人:

朱亚辉

联系人:康诚哲、周纯
电话:

186*****698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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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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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hongxin223@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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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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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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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131*****001********2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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