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式X光 安检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通道式X光 安检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33522
项目名称:通道式X光 安检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40,000.00
最高限价(元):840,000.00
序号 | 产品名称 | 参数 |
1 | 通道式X光 安检设备 | 通道式X光安检机: 1. 通道尺寸:500×300㎜(W×H); 2. 线分辨力:≤0.0787㎜; 3. ★穿透力:≥46㎜钢板 4. 穿透分辨力:≤0.127㎜ 5. 空间分辨力:≤1.0MM 6. 食品、药品及磁带:多次照射无影响 7. 主机噪音:<55dB(A) 8. ★ 单次检查剂量检验:X光光源的单次检查照射量应≤5uGy 9. ★周围剂量当量率:封闭式设备,周围剂量当量率<0.1uSv/h;工作人员位置周围剂量当量率<0.1uSv/h 10. 一键关机:关电源或者关电脑都可以自动安全完成关机全过程 11. X射线发生器监控:可查看阳极电压和束流值,并在X射线发生器工作状态出现异常时报警 12. 图像自动保存:图像实时存储功能(大于50000幅,数字格式,存储内容包括行李图像、图像生成时间、操机员ID、设备识别号等相关信息)。当图像数据量达到设定存储数量时,系统能够自动删除起始数据 13. 泄漏电流:<0.1mA 14. 通过率检验:≥1600个/h 15. 传送带高度:600~700㎜之间 16. 传送带速度:≥0.20米∕秒 17. 传送带最高负荷:≥150㎏ 18. 运行周期:100%,不须预热 19. X-射线产生器冷却:密封式油冷 20. X-射线束方向:底照式、侧照式 21. 射线源数量:2个 22. X-射线转换期排列:呈L型探测阵列 23. ★操作系统:采用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及ARM硬件平台 24. 显示器:不低于17英寸彩色显示器 25. 图像显示:黑白、多能量(分辨特性物质)无论行礼如何摆放,都能全部透视,无盲点,无死角。 26. 图像处理:24比特(bit)实时处理 27. 操作∕储放温度∕湿度:温度:0至40℃-20至50℃∕湿度:5%-90%(不冷凝) 28. 检测标准:依据GB15208.1-2018微剂量X射线 安全检查设备标准。 |
注:★号项条款为主要技术参数,须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鲜章,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商售后服务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4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2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4日至2021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辽宁万众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万众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市太和区德新里29-9A)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辽宁万众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事宜。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电子备份文件的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4.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并调试完成,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若因供应商自用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5.供应商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来锦途中注意疫情防护,并遵守锦州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请供应商要做好时间安排,否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锦州市最新疫情管控原则请咨询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电话询问代理机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北镇市人民法院
地址: 康泰路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万众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德新里29-9A
邮箱地址: lnwz0329@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万众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