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公安局网络设备项目
丽水市公安局网络设备项目
招标公告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丽水市公安局的委托,采购网络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1.采购编号: LCZ*******
2.采购项目:丽水市公安局网络设备
3.采购内容:第一包:交换机43台、多模光模块17个;第二包:UPS主机2 台、UPS主机电池1个、 KVM监控系统1套、服务器机柜10个、网络机柜14个、千兆入侵监测1个、千兆防火墙2个、备份软件升级及三年服务1套;第三包:GSM MODEM(短信猫)1只、机房环监控系统1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注册资金50万(含)以上;
5.7第一包投标人应具有3级(含3级)以上系统集成资质(信息产业部颁发)并通过ISO9000认证。投标人至少拥有所投产品的厂商认证工程师2名;提供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书。
5.8第二包投标人至少拥有备份软件、网络安全设备及UPS主机所投产品的厂商认证工程师2名;经市采购办同意,UPS主机要求为原装进口产品;所有产品提供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书。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7.招标文件价格:500元人民币/本,售后恕不退还。
8.购买标书(报名):
8.1时间: 2007年10月24日-11月1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8.2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
8.3联系人:陈林望,联系电话:****-*******;
8.4购买标书(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9.保证金交纳:
9.1投标保证金:第一包:人民币壹万元整;第二包: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第三包:人民币壹仟元整
9.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07年11月15日17:00(北京时间)
1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7年11月2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1.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07年11月2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2.投标、开标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
13.采购人联系方法:
联系人:张庆 联系电话:****-*******
地址:丽水市公安局新大楼
14.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www.ccgp.cn, www.zjzfcg.gov.cn,
www.lscgzb.gov.cn, www.lishui.gov.cn
浙江日报
15.资料下载网址:www.lscgzb.gov.cn
请点击:附件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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