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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信托大厦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G0101G210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融信托大厦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中融鼎新置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融信托大厦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松北区雪花路以西,创新二路以北,雪花西路以东,雪花北路以南。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94891㎡,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72013㎡,地下总建筑面积为22878㎡。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7月15日,共计总工期319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及无线网络覆盖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及无线巡更系统、一卡通系统、无线对讲系统、停车场管理、信息发布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有线电视系统、访客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电梯目的楼层预约系统、电能计量管理系统、变配电监测系统、智能照明控制系统、IBMS平台,APP运营管理等,完成上述内容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064.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成熟度叁级或叁级以上证书、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须提供2021年05月至2021年07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要求配备。(注:我省房屋和市政工程在使用"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投标或者直接发包过程中,只对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系统管理,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人员后续到"省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系统管理),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内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1年08月03日16时00分至2021年08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并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将电子版投标文件等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25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
7.2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5日09时30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zfcxjst.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 其他
9.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9.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主体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开标后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黑龙江(http://www.hljcredit.gov.cn/)"等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9.3投标期间,不得存在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以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网站http://zfcxjst.hlj.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9.4投标期间,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9.6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251家企业(含外埠企业14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2家企业被省住建厅清出黑龙江省建筑市场。"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7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486号"文件执行,取消7家企业1年内参加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取消1家企业2年内参加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8本项目将按市政府关于"哈市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专项督导抽查"结果的通知,取消3家施工企业在哈从业一年资格;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9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违规投标企业列入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黑名单的通报" 文件执行,11家企业一年内不得参与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12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地址:松北区创新一路618号
联系人:吴泽准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中融鼎新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 系 人:宋金玲
日期:2021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