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园乡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屠园乡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屠园乡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因发展需要,屠园乡政府计划对辖区范围内的约100户房屋拆除工作进行公开招标,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积极报名。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屠园乡范围内,总户数约为100户,约1.4万㎡。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凡具有房屋拆迁实施三级以上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报名,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房屋拆迁工人需购买施工安全保险(投标前需提供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中标方式

  本次招标以各投标单位关于拆除房屋单位面积上缴残值的报价作为中标依据,采取多轮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即甲方预先认定标底作为最低限价,低于限价的报价作为无效报价,高于限价的报价作为有效报价,采取暗标方式,进行三轮竞价,每次报价不得低于上次报价,最后一轮报价最高者中标。

  四、参选押金

  投标单位参加本次选择活动时,应以银行汇票或现金方式交纳人民币5万元的参选活动押金(收款单位户名:宿迁市宿城区屠园乡人民政府,账号:****************003885,开户行:江苏民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屠园支行)。

  未选中的投标单位的押金在业主单位选定本工程施工单位后三日内予以退还(无息);被选中单位的押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竣工后3日内无息退还。

  五、相关要求

  投标单位中标后,需在3日内向业主单位交纳20万元安全施工保证金,3日内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业主单位将没收中标单位投标押金;投标单位中标后,需在3日内将残值费用全额到账,方可进入场地实施拆除;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服从屠园乡政府指挥,按照计划和规定的期限推进拆迁进度,楼房建筑物及附着物需在交付日起7日内拆除完毕,平房建筑物及附着物需在交付日起3日内拆除完毕,拆迁结束后需在规定期限内将建筑垃圾清理完毕,并进行土地平整。

  六、报名时间、地点

  参加报名的单位和个人应于2013年10月3日至10月9日下午17:00前持投标资格要求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至屠园乡纪委办公室报名,报名费300元(报名费不退还)。

  联系人:王前盛 150*****159

    宿城区屠园乡人民政府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