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封丘县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水利厅以豫发改投资【2013】7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封丘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封丘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10标段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13]052—1号
2.2工程名称:封丘县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2.3建设地点:封丘县境内
2.4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即工程建设主要内容: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第10标段:采购安装(惠寨、李湾、裴固、闫店、东留固、留光)PE管材约71430米及入户安装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良好的社会信誉及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企业须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第10标段资格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于本单位,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不接受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须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30日至2013年10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四楼报名受理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800 元/套(含图纸),售后不退;
4.3报名时现场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四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8、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水行政监督部门:新乡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