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寿光市河流断面及入河排污口在线站点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寿光市河流断面及入河排污口在线站点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寿光市河流断面及入河排污口在线站点建设项目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寿光市河流断面及入河排污口在线站点建设项目
编制时间:2021年8月3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2021年完成潍坊市控以上重点河流、重点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测站点建设。我市6处新增潍坊市控考核断面、桂河入境断面以及13处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处共计20个点位,其中包含7处河流断面建设标准水质自动监测站和13处入河排污口处建设水质自动监测微站。
项目预算:1585.0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一座标准水质自动监测站配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氨氮在线分析仪 | 见以下技术要求 | 台 | 1 | |
2 | 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 | 见以下技术要求 | 台 | 1 | |
3 | 总磷水质在线监测仪 | 见以下技术要求 | 台 | 1 | |
4 | 总氮水质在线监测仪 | 见以下技术要求 | 台 | 1 | |
5 | 水质五参数在线监测仪 | 见以下技术要求 | 套 | 1 | |
6 | 留样器 | 见以下技术要 | 台 | 1 | |
7 | 采水单元 | 见以下技术要求 | 套 | 1 | |
8 | 控制单元 | 见以下技术要求 | 套 | 1 | |
9 | 配水及预处理单元 | 见以下技术要求 | 套 | 1 | |
10 | 辅助单元(空调、稳压电源等) | 见以下技术要求 | 套 | 1 | |
11 | 监测站房 | 见以下技术要求 | 套 | 1 | |
12 | 防洪评估 | 见以下技术要求 | 项 | 1 |
一座水质自动监测微站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氨氮在线分析仪 | 见以下技术要求 | 台 | 1 | |
2 | 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 | 见以下技术要求 | 台 | 1 | |
3 | 总磷水质在线监测仪 | 见以下技术要求 | 台 | 1 | |
4 | 总氮水质在线监测仪 | 见以下技术要求 | 台 | 1 | |
5 | 水质五参数在线监测仪 | 见以下技术要求 | 套 | 1 | |
6 | 采水单元 | 见以下技术要求 | 套 | 1 | |
7 | 控制单元 | 见以下技术要求 | 套 | 1 | |
8 | 配水及预处理单元 | 见以下技术要求 | 套 | 1 | |
9 | 辅助单元(空调、稳压电源等) | 见以下技术要求 | 套 | 1 | |
10 | 整体箱体(需要进行防洪评估的,则包含防洪评估服务) | 见以下技术要求 | 套 | 1 |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行业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地方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其他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4.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技术规格: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物理特性:符合相关规定。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9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设施的供货、安装及施工并达到验收合格。验收完成后,纳入寿光市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统一运维管理。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付款方式:设施安装调试完成后付至合同金额的35%,项目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至合同的100%。(以上所有付款均无息)
9.满足技术服务等要求。
三、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论证专家具体名单:
姓名 | 工作单位 |
安鸿彬 | 寿光市规划设计院 |
马晖 | 潍坊益光图审中心 |
刘波 | 山东龙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8月3日起,至2021年08月6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08月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
地址:寿光市商务小区3号楼160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寿光市渤海路金顿大厦 7 楼 701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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