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0试验台等四项设备大修(四次)招标公告
2021年120试验台等四项设备大修(四次)招标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吉林车辆段2021年120试验台等四项设备大修(四次)审前公示
(项目编号:ZTSYJCGS2021-0358)
一、公示说明
本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吉林车辆段2021年120试验台等四项设备大修(四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大修,已落实。该项目A03包三次挂网仅一家能通过评审。经主管部门对本项目采购情况分析,履行集体决策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示附件1。
技术性能指标:
1.执行的技术标准:ISO45001-2018《机械设备检修通用规程》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 铁总运〔2015〕267号《铁路货车专用检修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程》
3.维保条款:配件更换后的质保期为12个月,自设备调试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书面确认之日起计算。设备修复后,对于该设备的同一故障以及与故障密切相关的其他质量问题质保期为12个月,自设备调试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书面确认之日起计算。
4.售后服务及要求:设备出现故障时,大修厂家应在24小时内相应并无条件解决。
技术性能指标如有技术规格书请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后见网站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3: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投标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必须具备该投标设备制造或大修能力,提供近5年内任意一年在国铁集团管辖范围内从事货车检修车辆段的大修业绩,提供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联系人电话。
3.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见本公示附件1“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3.3拟邀请供应商名称:
A03:广汉快速铁路设备有限公司
请上述受邀各投标人在公示结束前,将本公示附件2表格填写完整后,将盖章版及WORD版同时传至项目经理邮箱。邮箱见本公示5.2.2。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公示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5.1采购人信息
5.1.1采购人:宋占宇
技术咨询人:王振宇
联系电话:181*****225
5.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5.2.1采购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5.2.2项目负责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 182*****163
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箱:********2@qq.com
六、公示日期及异议受理:
如有异议请按以下日期及联系方式提出:
公示日期:2021年8月4日8:00时至2021年8月8日16:00时。
异议联系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采购供应监督科
联系电话:***-********
提出异议同时需电话告知项目经理。
七、公示发布日期:
2021年8月4日
附件1: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 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最高成交限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 | 备注 |
1 | A03 | 立式车床大修 | 台 | 1 | 247787.6106 | 13 |
交工验收期限及验收地点: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吉林车辆段
交工条件及交工状态: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所有设备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送货至指定的地点并安装调试好。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投标方出具调试报告并向招标方提出验收申请,招标方在3个工作日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设备初验,设备初验合格试运行15个工作日再进行设备终验收。
发票相关信息 | 单位名称 |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是/否) | 邮寄地址 | |||
纳税人识别号 | 是否开发票(是/否) | 收件人、电话 | ||||
地址、电话(营业执照地址、单位电话) | 财务负责人及电话 | |||||
开户行及账号 | 电子邮箱 | |||||
项目负责人信息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电子邮箱(用于接收谈判文件) |
附件2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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