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编号:YSZB********0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山镇乡村振兴示范带-美化工程已由苍南县宜山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宜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投资约165万元;招标范围为宜山镇乡村振兴示范带标识新做,室外照明灯,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本工程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宜山镇。 2.2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②浙江省外企业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乡镇及建设平台-交易公告栏(网址:http://ggzy.cncn.gov.cnhttp://ggzy.cncn.gov.cn/TPFrontNew/)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预算书、图纸资料等);投标人提疑以书面形式送达代理单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11日14:30,地点为宜山镇宝山路115号宜山镇人民政府8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21年8月9日上午12:00之前。 5.4 答疑时间:2021年8月9日下午17:00之前。 6. 其他说明 疫情防控期间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南县宜山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 苍南县宜山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宜山镇招投标中心 2021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