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衡阳新辉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示

关于注销衡阳新辉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示


关于注销衡阳新辉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示

来源:市卫健委行政审批科发布时间:2021-08-02 12:14

衡阳新辉医院:

你院于2019年6月、2020年6月两次递交了《衡阳协和微创医院暂停营业的申请报告》和《衡阳协和微创医院申请再暂停营业申请报告》,我委批复同意你院暂不开展医疗业务活动至2021年6月12日)。2021年2月,你院由于名称不规范,变更为衡阳新辉医院。我委于2021年6月29日在《衡阳日报》登报通知你院在2021年7月9日前到我委办理重新执业的相关手续,但你院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相关手续。现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我委决定注销你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五个工作日(2021年8月2日-2021年8月6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衡阳市卫健委行政审批科反映,联系人:胡蓉,联系电话:**************

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31日



标签: 医疗机构 医院 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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