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熔铸厂吊运熔融铝液起重天车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熔铸厂吊运熔融铝液起重天车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熔铸厂吊运熔融铝液起重天车
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熔铸厂吊运熔融铝液起重天车改造项目,招标编号:QHTZ-2021-036。招标人为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全部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
2.2 招标范围:对熔铸厂吊运熔融铝液起重#4、#5天车2台主吊钩结构进行现场设备勘察、设计改造、制造、安装和调试、性能检测等,以及负责设备的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取得原设备厂家改造许可施工证明或安全许可(如需)、特检局报备、资质审批等全部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工期:签订合同140天内供货到场,安装调试14天。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标准规定和需方技术要求。
2.5 项目预算额度:108万元
2.6质保期:质量保证期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毕之日起一年。
2.7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95%,质保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质量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具有实施此次项目的能力,具备特种设备(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财务要求: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完成至少1项相似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4 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3.6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1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日除外),在青海天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61-1号4号楼自然里酒店侧门23楼)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24日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天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61-1号4号楼自然里酒店侧门23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宁张公路70号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13897656600
传 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天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61-1号4号楼自然里酒店侧门23楼
邮 编: 810003
联 系 人: 马先生、隋先生
电 话: 0971-4118113
传 真: 0971-4118113
电子邮件:1505015320@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小桥支行
账 号:63050150360300000212
2021年8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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