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国际综合物流园区海关监管场所监控设备招标公告招标公告-项目编号:ZTZB-GC-21037
绥芬河国际综合物流园区海关监管场所监控设备招标公告招标公告-项目编号:ZTZB-GC-21037
绥芬河国际综合物流园区海关监管场所监控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ZB-GC-21037)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本绥芬河国际综合物流园区海关监管场所监控设备已批准;招标人为黑龙江龙运陆海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设备名称:监控设备采购。
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完成供货并交付使用。
4、招标范围:监控设备采购及设备的质保服务等。
5、合同估算价:11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所需的资质和能力。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为准)
4.投标人不得被各级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为准);
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针对同一设备品牌只接受一家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以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从2021年08月02日到2021年08月06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至哈尔滨市群力第二大道2167号汇智外滩金邸9层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获取文件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获取文件时提供);(原件)
(2)获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人信用查询截图(信用中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
注:未取得"三证一码"或"五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3日9时00分
2、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至哈尔滨市群力第二大道2167号汇智外滩金邸9层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3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群力第二大道2167号汇智外滩金邸9层开标室
七、其他1.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2.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3.本项目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相关设备须经海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相关验收手续由中标单位办理。
八、联系方式招 标 人:黑龙江龙运陆海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绥芬河市道路运输管理站5楼503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群力第二大道2167号汇智外滩金邸9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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