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站辽宁旅游形象宣传广告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朝阳站辽宁旅游形象宣传广告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31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13759
项目名称:北京朝阳站辽宁旅游形象宣传广告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0.00
北京是中国国门,政治中心经济文化中心,随着高铁交通的迅速发展,火车作为主流交通工具影响力更加增强。北京朝阳站是京哈高速铁路、北京枢纽东北环线的交汇车站,集客运专线、普速铁路、城市公交、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于一体,是北京东北部地区新的大型综合交通枢纽。随着京哈高铁、京沈客专运载量逐渐增加,北京朝阳站已逐渐成为全国、尤其是东北三省品牌和形象的重要宣传阵地。故拟在在北京朝阳站客流量大、目标精准的车站进行宣传,有效实现辽宁旅游品牌精准推广和旅游人群的拉动。
1、北京朝阳站候车大厅北侧面墙体灯箱媒体: 媒体形式为墙体灯箱媒体,位于北京朝阳站候车大厅北侧面墙体,巨幅灯箱,位置醒目,覆盖北京朝阳站全部候车大厅出发人群,实现北京朝阳站出发人群100%覆盖。媒体位置:北京朝阳站候车大厅北侧面墙体;媒体数量1块;灯箱面积不少于90㎡。
2、北京朝阳站站台层到达楣头灯箱媒体: 媒体形式为灯箱媒体,位于北京朝阳站站台层到达楣头,媒体位置醒目,可近距离有效拦截北京朝阳站京沈客专到达旅客人群,精准覆盖90%人群;媒体尺寸统一,媒体数量不少于4块,单块媒体面积不少于16.75㎡,媒体位置:北京朝阳站08-09站台层到达楣头灯箱2块、10-11站台层到达楣头灯箱2块,共4块灯箱媒体。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北京市公共安全信息发布平台灯箱媒体资质授权书或广告代理权证明文件资质授权书或广告代理权,证明其参与投标的广告媒体面积及供应商中标后具备广告发布的能力(复印件),开标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0日至2021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31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炜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50-1号F6栋10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 北陵大街45-1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炜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50-1号(10门)
邮箱地址: lnwy2018@163.com
开户行: 交通银行沈阳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炜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国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