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关于遴选申报贵州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改革重点推进县的通知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遴选申报贵州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改革重点推进县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医共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改革,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强化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医共体高质量发展建设,经研究,决定遴选一批*******">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改革重点推进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遴选,选出一批党委政府重视、改革意识强、工作基础好的县列入省级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改革重点推进县,进一步提升各地建设县域医共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省打造一批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服务优质、有效运行的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示范带动全省医共体建设改革。

二、申报重点县条件

各地推荐申报的重点县原则上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县级党委、政府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并具有改革创新精神,支持医共体建设。

(二)已由县委或县政府(含县委或县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县域医共体相关文件,明确各部门职责,能够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优先考虑已实施医保资金总额付费、薪酬制度改革或已启动国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县。

(四)优先考虑已达到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县级医院和纳入“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的县级医院所在的县。

三、申报流程

(一)各县(市、区、特区)卫生健康部门结合申报条件和本县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做好汇报,与编办、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做好沟通,争取支持。

(二)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遴选后,确定1-2个县作为本市州申报的重点县,将县级党委或政府认可的申报文件及相关材料(附件)一并于2021年7月16日前反馈至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

(三)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市州申报的重点县进行遴选,以最终确定省级重点县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做好申报重点县的组织实施工作,认真遴选,切实把好申报省级重点县的质量关。

(二)医共体建设改革是提升县域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市州要按照后续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部门协作,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县域总体服务效能,推动县域医共体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做好列入省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重点推进县的建设改革推进工作。

联系人:杨金坤

联系电话:0851—********

电子邮箱:gznwc@163.com


附件

相关材料清单

1.医共体建设推进情况报告

2.2019年以来出台医共体相关政策文件

3.2019年-2021年6月县域医疗卫生工作亮点(包括数据增长情况对比)

标签: 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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