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工程东昌府区凤凰街道办事处建筑垃圾清运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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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凤凰街道办事处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水北调工程东昌府区凤凰街道办事处建筑垃圾清运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水北调工程东昌府区凤凰街道办事处建筑垃圾清运工程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招标人为凤凰街道办事处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2.1招标内容:建筑垃圾清运,运距14Km。
2.2工程地点:凤凰街道办事处崔庄倒虹吸下游。
2.3标段划分:工程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信誉良好、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单位。
3.2 项目负责人需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13年9月30日至 2013 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2 时30分至 5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聊城办事处(聊城市花园北路22号聊城市农机研究所院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提供的原件复核后返还,同时所有材料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不含图纸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聊城经济开发区金宇海天大酒店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日期:2013年10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聊城经济开发区金宇海天大酒店会议室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凰街道办事处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凤凰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张站长
电 话:139*****60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聊城市花园北路22号(聊城市农机研究所院内)
联 系 人:高 峰
电 话:151*****679 139*****1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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