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海洋生态基础性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省海洋生态基础性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海洋生态基础性监测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1年08月03日20:4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05月11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嘉兴国际大厦609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5月17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童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嘉兴国际大厦6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辽宁省海洋生态基础性监测采购文件-4.30.docx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海洋生态基础性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4-30 至 2021-05-11
撰写单位: 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辽宁省海洋生态基础性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海洋生态基础性监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17301
项目名称:辽宁省海洋生态基础性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近海生态趋势性调查监测

1. 工作目的

依托定点生态监测站位和断面开展定期调查监测,掌握辽宁省近海海洋生态状况,评估年际变化趋势。

2. 工作内容

综合考虑站位区域代表性,在辽宁省管辖海域选取代表性的74个站位开展海洋生态状况基础调查,其中生物生态站位43个,水体环境站位74个,重点开展叶绿素、浮游动植物、底栖生物等生物要素监测,辅助开展水体环境、沉积环境、水文气象等生态系统非生物要素监测。

监测指标:

——水文气象:风向、风速、天气现象、水温、水色、水深、透明度、海况。

——水体环境:盐度、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活性磷酸盐、活性硅酸盐、亚硝酸盐、硝酸盐、氨氮、总氮、总磷、叶绿素a、悬浮物。

——海洋生物: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

监测时间及频率:1次/年,8月实施。

技术要求:按照《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海洋调查规范(GB/T 12763-2007)》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成果上报

数据通过全国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平台报送。所有数据应于11月底前完成报送。

(二)河口生态系统现状调查

1. 辽河口生态系统调研

通过采用与盘锦市地方管理部门座谈、现场踏勘等形式,开展辽河口生态系统现状调研工作,掌握辽河口生态系统面临的压力与问题,及保护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

2. 辽河口海洋生态调查

(1) 调查范围及站位布设

辽河口生态系统约3000平方公里范围内(121°30′~122°05′E,40°30′~41°20′N),包括海洋环境调查区域和湿地生态系统调查区域。海洋生态调查共设24个海上调查站位(其中3个游泳动物站位和12个鱼卵仔鱼水平拖网站位)。湿地生态调查共设11条断面,预设32个调查站点,其中15个植被调查站点,12个潮间带调查站点。湿地调查站点可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微调。

(2)调查指标

参照《海岸带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技术导则第9部分:河口》(T/CAOE 20.9-2020)、《海岸带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技术导则第4部分:盐沼》(T/CAOE 20.4-2020)等,制定辽河口生态系统调查指标,具体指标、调查方法和分析方法见下表。

辽河口生态系统调查指标和方法

调查内容

调查指标与要素

调查方式

方法依据

空间资源

岸线

岸线类型、长度、位置、淤积状况

遥感解译、现场核查

HY/T 147.7-2013

滨海湿地

湿地类型、面积

遥感解译、现场核查

T/CAOE 20.2-2020

湿地植被类型、面积

遥感解译、现场核查

涉水构筑物建设情况

资料收集,必要时辅以遥感解译或现场核查。

湿地生态

湿地生物

湿地植被种类、密度、株高、盖度、生物量

现场调查

T/CAOE 20.4-2020

HY/T080-2005

潮间带生物种类、密度等

现场调查

GB 17378.7-2007

湿地鸟类

现场调查或收集资料

HY/T080-2005

湿地生境

潮沟水盐度、温度、pH

现场调查

GB 17378.4-2007

盐沼土壤粒度、全盐含量、有机碳、硫化物、pH、Eh

现场调查

《土壤盐渍化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暂行)》

GB 17378.5-2007

海洋生态

海洋生物

叶绿素a、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大型底栖生物

船舶站点调查

GB/T 12763.6-2007

GB 17378.7-2007

鱼卵仔鱼、游泳生物

船舶站点调查

珍稀濒危生物、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等

定点观测或资料收集

填写调查问卷(表4-4)

渔业养殖量、捕捞量

资料收集

海洋生境

海水无机氮、活性磷酸盐、COD、溶解氧、活性硅酸盐、悬浮物、重金属(汞、铜、铅、镉、锌、铬等)

船舶站点调查

GB 17378.3-2007

GB 17378.4-2007

HY/T 147.1-2013

海洋沉积物粒度、有机碳、硫化物

船舶站点调查

GB 17378.3-2007

GB 17378.5-2007

GB/T 12763.8-2007

水深、盐度、透明度、流速、流向、潮汐、波浪、波高

船舶站点调查(潮汐海流可辅以资料收集)

GB/T 12763.2-2007

生态压力因素

入海径流

逐月淡水入海量、含沙量等

资料收集

降水

降水、气温:逐月资料

资料收集

水文连通

湿地、河流连通性情况、潮沟等

资料收集、遥感解译,辅以现场核查

陆源排污

河流污染物总量、浓度等;入海排污口污染物入海情况

资料收集

人类开发活动

围填海(面积、分布、平面布置等)、堤坝(分布、长度等)、油田(数量、施工方式等)、养殖(种类、方式、面积)、海洋捕捞等(捕捞方式、捕捞种类、捕捞量)等

资料收集、遥感解译,必要时辅以现场核查

(3)调查方法要求

各调查指标的采样、分析方法参照表2-3中所列规范的要求。其中湿地植被生物量的调查需要分别测定地上生物量和地下生物量。

(4)调查时间与频率

岸线湿地遥感调查每年开展1次,于8~10月进行。

湿地生态调查频率为2次/年,其中4~5月期间仅观察湿地植被萌发状况,7~9月期间进行湿地生态全项调查。

海洋生态调查频率为1次/年,于5~8月实施(其中鱼卵仔稚鱼项目于5月实施,游泳动物项目于9月实施)。

生态压力、渔业资源、珍稀保护生物等调研每年至少开展1次。

3. 成果产品

编制《辽河口生态系统调查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内容提要(包括任务完成情况、数据质量情况)、调查分析与评价方法、生态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分析、碱蓬退化现状及原因定量分析,评估辽河口生态系统(尤其是碱蓬湿地)的变化趋势,并给出河口生态系统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对策建议(管理、保护、恢复、调控)。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附表涵盖海水、海洋生物生态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纸质响应/投标文件在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线下递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嘉兴国际大厦609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投标报名和采购文件下载。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投标文件的按照响应/投标文件无效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嘉兴国际大厦609室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xdzbgs@126.com
开户行: 交通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账号: ****************86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童月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标签: 监测 基础 海洋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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