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装备生产基地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轨道交通装备生产基地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1 建设地点:重庆永川工业园区凤凰湖工业园。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工程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区,为轨道交通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工程主要包括:总装联合厂房、涂装实验厂房、编组静调厂房、化工库及危废库、消防事故水池、消防泵房、消防水池、门卫室一、废料场、厂房内外铁路工程、室外环境、室外管网工程、迁车台、称重设备基础、涂装厂房内部分设备基础和围墙等。总装联合厂房、涂装实验厂房、编组静调厂房均为单层钢结构厂房,2层框架结构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约 23240m?。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安工程费估算金额:约15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158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轨道交通装备生产基地一期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监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总装联合厂房、涂装实验厂房、编组静调厂房、化工库及危废库、消防事故水池、消防泵房、消防水池、门卫室一、废料场、厂房内外铁路工程、室外环境、室外管网工程、迁车台、称重设备基础、涂装厂房内部分设备基础和围墙等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及保修期的全程监理,并对该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实施有效控制,组织协调,进行工程安全管理、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及实施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和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网上答疑资料、网上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同施工工期,以招标人通知进场开始计算时间。 具体实际工期跟随工程实际进度计算,直到保修阶段结束,合同价格不随工期调整而调整;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2.7 其他:无。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动投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陕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星光大道999号1幢(重庆永川工业园凤凰湖工业园内) | 地址: | |
联系人: | 康老师 | 联系人: | 邹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133*****707 |
传真: | 传真: |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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