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人民法院派出法庭科技法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凌源市人民法院派出法庭科技法庭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19083
项目名称:凌源市人民法院派出法庭科技法庭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50,0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00
高清庭审主机4台:主机尺寸不大于19英寸单一机箱,高度不大于2U;具有高集成度特性,且专门为法庭庭审应用设计的专业系统设备;要求集成至少包含但不限于视频矩阵、音频矩阵、画面合成器、高清解码器和中控系统等,且主机系统为非叠加式;核心设计需采用全数字化,接口结构模块化,板卡式设计的接口模块,支持热插拔维护,嵌入式架构,操作系统使用Linux;
专网计算机14台:商用办公台式电脑 I5-10400/内存不小于8G/硬盘容量不小于1Tb/独显,显存不小于2G/DVDRW光驱/Win10系统。
书记员应用系统4套:要求C/S架构,支持WORD和WPS功能界面笔录输入操作,具有庭审设备控制、庭审录像、直播控制、庭审过程控制、庭审笔录和校对等功能,可以完成远程讯问室呼叫连接;
书记员控制面板4台:自带底座;不少于16键的可编程输入控制面板;产品按键功能可定义,并可与MCP或中控主机联合使用。
强电控制器4台:不少于8路电源开关控制器,配合可编程媒体控制系统或由第三方控制单独使用;
庭审音频功放4台:支持开机软启动,标准XLR+TRS1/4”复合输入接口;可智能控制强制散热设计,智能削峰限幅器;
庭审音箱8只:不低于4″全频扬声器单元(特制),可控指向性;多吊挂方式,同时配置底座导筒;频率响应(-10dB):100Hz-20KHz;灵敏度:≥95dB;
高清自动变焦摄像机16台:高清一体化摄像机采用不小于1/2.8英寸,高品质CMOS传感器,可实现不低于1920x1080超高分辨率图像;
实物高拍仪4台:传感器像素:≥1800万像素 CMOS;感光面积:≥1/2.3英寸;视角:≥80度;畸变:≤0.5%;扫描介质:文件、病例、证件、档案、表单、票据等;扫描幅面:单页文件最大支持A3,已装订书籍最大A4;采集速度:单页文件≤2秒/页;分辨率:≥4800×3600;
激光打印机4台:A4幅面黑白激光三合一多功能一体机(打印、复印、扫描);不低于30页/分钟打印复印速度;支持自动双面打印;扫描分辨率不低于600*2400dpi。
电视4台:不小于60英寸;应为LED背光源;比例16:9,逐行扫描;屏幕分辨率不低于3840x2160;可视角度160-180度;刷屏率不低于60HZ;响应时间≤4ms;
液晶显示器34台:显示器屏幕不小于27英寸;全高清、窄边框、低蓝光不闪屏;广视角可壁挂;商用办公电脑显示器(至少支持HDMI/VGA接口)。
显示器旋转支架24台:支持12-32寸触摸屏折叠液晶显示器支架通用电视底座免打孔工作台支架桌面架。
庭审公示主机4台:功能至少包含可显示当前法庭的庭审信息(包括法官、书记员、当事人、案件案由等);可实现庭审实况直播图像,显示数字法庭当前以及后续排期使用情况等。
数字媒体公告显示系统4套:数字法庭开庭公告显示系统软件;适用于法庭外、诉讼大厅等场所;具有公告展示、语音呼叫等功能。
标准机柜4台:19英寸标准机柜,黑色/宽600mm*深800mm *高1200mm/静音风扇/带托盘。
分配器8台:HDMI高清分配器一分八,1进8出3D分频器,一进八出4K高清分屏器。
网络交换机4台:快速以太网千兆交换机,不少于24个100/1000Mbps自适应以太网端口,全双工/半双工自适应。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5日至2021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liaoningjinchang@yeah.net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凌源市人民法院
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红山路西段182-4-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邮箱地址: liaoningjinchang@yeah.net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太原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619 2001 0400 178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