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市政排水管网设施普查 招标公告

于洪区市政排水管网设施普查 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于洪区市政排水管网设施普查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
行政区域于洪区公告时间2021年08月04日04: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4月22日至2021年04月28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3日09:30
开标地点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预算金额¥18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工
项目联系电话130*****362
采购单位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0*****362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于洪区市政排水管网设施普查采购公告有效期:2021-04-22 至 2021-04-28
撰写单位: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于洪区市政排水管网设施普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于洪区市政排水管网设施普查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4-00085
项目名称:于洪区市政排水管网设施普查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50,000.00
最高限价(元):1,85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项目规模

本次排水管网普查主要包括于洪区北陵、南里、家具园、机床城等区域,排水管线长度约200公里。同时需要对北陵地区香炉山路、千山西路、西江街等重要路段进行排水管道检测,检测长度约20公里。

最终按照水务局排水管线信息管理平台入库标准上交排水总图数据库及混接点调查成果,同时数据应满足沈阳市城乡建设局第三次管线普查入库要求。

★2、工作内容:

按照委托方指定区域进行市政道路排水管网普查,重点进行雨污混接点调查。调查通过常规排水管线探测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人工开井量测,管线探测仪、地质雷达探测等方式查明排水管网平面位置、连接关系、埋深、流向、管径、水流情况以及明显混接点等相关信息,在混接位置实地标注可识别记号,并拍摄混接点井内照片。排水管网检测应采用潜望镜和CCTV机器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测时,先用潜望镜对管道基本情况进行采集,制定检测方案,然后使用CCTV机器人进行检测,提供管道检测报告。

★3、项目调查规范性文件要求

(1)CJJ 61-2017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2)沈阳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管网排查技术导则;

(3)沈阳市排水管网排查数据建库标准(试行版V7.0);

(4)沈阳市地下管线普查成果数据技术规定。

★4、项目调查原则要求

(1)数据基本要求

项目调查应满足沈阳市水务局城市排水管线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沈阳市排水管网雨污混接调查外业数据建库标准,排水管网排查信息数据库成果为AccessMDB文件格式。外业调查库的数据结构基于外业排水管网与隐患信息的调查情况而制定,录入了排水管网排查调查检测中的各类专题信息。数据应同时满足沈阳市城乡建设局综合管网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入库标准。

(2)外业技术指标

外业调查采用高程系统:1985国家高程基准,坐标系统: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CGCS2000),高斯投影,中央子午线为东经123°。

(3)其他指标

项目调查涉及排水管点设施编码结构指标、外业点号编码结构指标、混接点编码结构指标和外业调查库的规定指标应满足《沈阳市排水管网雨污混接调查外业数据建库标准》的规定。

★5、成果内容:

(1)外业调查排水管网排查信息数据库成果1份,AccessMDB文件格式,严格按照《沈阳市排水管网雨污混接调查外业数据建库标准》执行。

(2)符合《沈阳市地下管线普查成果数据技术规定》的排水管线成果1份。

(3)混接点统计表一份,包括混接点编号、所属街路、混接点坐标、混接地点、混接原因、接入管径等相关信息。

(4)项目技术设计,纸质2份。

(5)项目技术总结,纸质2份。

(6)项目质检报告,纸质2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五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环保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工程测量专业甲级测绘资质(需包含地下管线测量专业子项)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2日至2021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投标人应在网上按政策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应于开标现场递交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纸质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纸质文件不得拆封。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批准后,可使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评审)。
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该承诺函为符合性证明材料的一部分,如不提供,符合性审查不能通过。
开标时,投标人应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设备。
4、文件获取期限内投标报名后方可正常参与本项目后续投标工作。
5、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涉及本项目的更正内容以更正公告为准,代理机构不在另行通知,投标人未及时获知更正内容责任自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
联系方式: 130*****362
邮箱地址: lnycsy001@163.com
开户行: 抚顺银行新玛特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董工
电话: 130*****362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施普查 管网 市政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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