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辽宁省基础地理信息遥感影像资料获取与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度辽宁省基础地理信息遥感影像资料获取与处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12132
项目名称:2021年度辽宁省基础地理信息遥感影像资料获取与处理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410,000.00
最高限价(元):2,410,000.00
采购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与数字高程模型生产服务。服务地点为辽宁北部地区、锦州、盘锦,总面积为11547平方千米。服务时间2021年5月至11月。服务内容为完成点云密度≥0.25点/平方米的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并制作成图精度为1:1万的数字表面模型和数字高程模型成果。
采购要求:
1.获取辽宁北部、锦州、盘锦等地区机载激光雷达Lidar数据,数据精度为点云密度≥0.25点/平方米。数据拍摄时间以2021年3-6月为主。
2.利用点云数据生产数字表面模型(DSM)和数字高程模型(DEM),成图精度为1:1万。
3.项目成果通过甲方委托的质检机构的质量检验,获得项目成果质量检验报告。
范围地点和工作量:
项目总面积为11547平方千米。分三个区域,其中辽宁北部地区10552平方千米、锦州607平方千米、盘锦388平方千米。
数据获取:
(1)区域和面积:项目总面积为11547平方千米。分三个区域,其中辽宁北部地区10552平方千米、锦州607平方千米、盘锦388平方千米。
(2)获取辽宁北部、锦州、盘锦等地区机载激光雷达Lidar数据,数据精度为点云密度≥0.25点/平方米。数据拍摄时间以2021年3-6月为主。
投影方式:UTM投影,坐标系:WGS84。
技术标准
(1)CH/T 3006-2011《数字航空摄影测量 控制测量规范》
(2)GB/T 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3)GB/T 13990-2012《1:5000 1:10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4)GB/T 13977-2012《1:5000 1:10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5)CH/T 1007-200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
(6)GB/T 17941-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
(7)GB/T 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8)GB/T 13989-201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9)CH/T 8023-2011《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技术规范》
(10)CH/T 8024-2011《机载激光雷达数据处理技术规范》
(11)CH/T 3014-2014《数字表面模型机载激光雷达测量技术规程》
(12)GB/T27919-2011《IMU/GPS 辅助航空摄影技术规范》
(13)CH/T 9009.2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0 1:10000 1:25000 1:50000 1:100000 数字高程模型》
(14)《项目设计书》
(15)甲方其他技术需求
完成DEM制作时间
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数字表面模型(DSM)、数字高程模型(DEM)数据生产,并提交成果。
通过成果质量检验
2021年10月30日前,项目成果通过甲方委托的质检机构的质量检验,获得项目成果质量检验报告。
数学基础
(1)平面基准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2)高程基准
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方式
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水平方向坐标前加投影带号。按县域分幅时,同一影像成果应在同一个3°分带内。当行政区跨带时,应进行换带处理,统一到占面积较大区域的分带。
技术服务与技术支持
按甲方要求提供技术服务与技术支持。
验收要求
甲方组织,乙方无条件配合,涉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21年11月30日前项目成果通过质量检验;配合甲方完成项目验收;完成成果汇交。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020,000.00
最高限价(元):1,020,000.00
采购重点地区0.5米分辨率遥感影像获取与正射影像图制作服务。服务地点为辽宁丹东地区和海岛区域,其中丹东地区面积为12054平方千米。服务时间2021年5月至11月。服务内容为完成辽宁丹东地区和海岛区域2021年1月以来0.5米分辨率影像数据获取,并制作成图精度为1:1万的数字正射影像图成果。
采购要求:
1.获取辽宁丹东地区和海岛0.5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丹东地区影像拍摄时间以2021年3-6月为主,海岛影像拍摄时间以2021年7-9月为主。
2.完成0.5米分辨率DOM生产,DOM成图精度为1:1万。
3.项目成果通过甲方委托的质检机构的质量检验,获得项目成果质量检验报告。
范围地点和工作量:
辽宁丹东地区面积约12054平方千米,海岛范围为辽宁省境内的633个岛屿。
影像要求
(1)区域和面积:辽宁丹东地区面积约12054平方千米,海岛范围为辽宁省境内的633个岛屿。
(2)影像分辨率:全色波段优于0.5 米(含0.5 米)星下点数据。全色和多光谱遥感影像数据为同一探测器同步接收。
(3)波段数:具有全色波段和红、绿、蓝、近红外4个标准多光谱波段。
(4)侧摆角:一般情况侧摆角≤20°,受天气条件客观影响,少量难以获取的区域或后期补缝隙补漏洞时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25°。
(5)丹东地区影像拍摄时间以2021年3-6月为主,海岛影像拍摄时间以2021年7-9月为主。
(6)投影方式:UTM投影,坐标系:WGS84。
影像质量要求
(1)相邻各景影像之间应有7%-15%的重叠;
(2)影像层次丰富,纹理细节清晰,色调均匀正常,反差适中,无明显噪声、斑点、坏线、接痕和变形,且城区建筑无异常高亮;无明显光谱溢出、数据质量不稳定和掉线等各种质量问题。
(3)云覆盖量:一般情况下应保证影像无云覆盖,受天气条件客观影响,少量难以获取的区域允许单景不超过10%云量覆盖,重点区域不超过5%云量覆盖,且不能覆盖主要地物。
(4)任务区不得存在烟、云、雪等绝对漏洞。
技术标准
(1)CH/T 1015.3-2007《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 1:10000 1:50000 生产技术 规程 第 3 部分:数字正射影像图(DOM)》
(2)CH/T 9009.3-201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0 1:10000 1:25000 1:50000 1:100000 数字正射影像图》
(3)CH/T 1007-200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
(4)GB/T 17941-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
(5)GB/T 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6)GB/T 13989-201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7)GQJC 05-2018《数字正射影像生产技术规定》(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8)《项目设计书》
(9)甲方其他技术需求
完成DOM制作时间
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DOM生产。
通过成果质量检验
2021年10月30日前,项目成果通过甲方委托的质检机构的质量检验,获得项目成果质量检验报告。
数学基础
(1)平面基准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2)高程基准
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方式
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水平方向坐标前加投影带号。按县域分幅时,同一影像成果应在同一个3°分带内。当行政区跨带时,应进行换带处理,统一到占面积较大区域的分带。
技术服务与技术支持
按甲方要求提供技术服务与技术支持。
验收要求
甲方组织,乙方无条件配合,涉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21年11月30日前项目成果通过质量检验;配合甲方完成项目验收;完成成果汇交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127,000.00
最高限价(元):2,127,000.00
采购全省1米分辨率遥感影像补充获取与正射影像图制作服务。服务地点为辽宁省全域。服务时间2021年5月至11月。服务内容为完成辽宁省海岸线陆域一侧50公里上下半年各一版1米分辨率遥感影像补充获取与正射影像图生产;完成全省域一版1米分辨率遥感影像补充与正射影像图生产。
采购要求:
1.辽宁省海岸线陆域一侧50公里上下半年各补充获取一次1米分辨率遥感影像,并生产成DOM。上半年影像拍摄时间以2021年3-5月为主,下半年影像拍摄时间以2021年9-10月为主。
2.省域除第1项范围外的其他地方全年补充获取一次1米分辨率遥感影像,并生产成DOM。影像拍摄时间以2021年3-5月、9月为主。
3.DOM成图精度为1:1万,要求形成县区分幅和1:1万分幅两套成果。
4.项目成果通过甲方委托的质检机构的质量检验,获得项目成果质量检验报告。
范围地点和工作量:
1.海岸线陆域一侧50公里,面积约为3.94万平方千米,上下半年各补充获取一次1米分辨率影像,并生产成DOM。
2.省域其他地方面积约为10.86万平方千米,全年补充获取一次1米分辨率遥感影像,并生产成DOM。
影像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
(3)区域和面积:辽宁省海岸线陆域一侧50公里上下半年各补充获取一次遥感影像上半年影像,上半年影像拍摄时间以2021年3-5月为主,下半年影像拍摄时间以2021年9-10月为主。省域其他地方面积约为10.86万平方千米,全年补充获取一次。
(2)影像分辨率:全色波段优于1 米(含1 米)星下点数据。全色和多光谱遥感影像数据为同一探测器同步接收。
(3)波段数:具有全色波段和红、绿、蓝、近红外4个标准多光谱波段。
(4)侧摆角:一般情况侧摆角≤20°,受天气条件客观影响,少量难以获取的区域或后期补缝隙补漏洞时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25°。
(5)投影方式:UTM投影,坐标系:WGS84。
影像质量要求
(1)相邻各景影像之间应有7%-15%的重叠。
(2)影像层次丰富,纹理细节清晰,色调均匀正常,反差适中,无明显噪声、斑点、坏线、接痕和变形,且城区建筑无异常高亮;无明显光谱溢出、数据质量不稳定和掉线等各种质量问题。
(3)云覆盖量:一般情况下应保证影像无云覆盖,受天气条件客观影响,少量难以获取的区域允许单景不超过10%云量覆盖,重点区域不超过5%云量覆盖,且不能覆盖主要地物。
(4)任务区不得存在烟、云、雪等绝对漏洞。
技术标准
(1)CH/T 1015.3-2007《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 1:10000 1:50000 生产技术 规程 第 3 部分:数字正射影像图(DOM)》
(2)CH/T 9009.3-201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0 1:10000 1:25000 1:50000 1:100000 数字正射影像图》
(3)CH/T 1007-200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
(4)GB/T 17941-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
(5)GB/T 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6)GB/T 13989-201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7)GQJC 05-2018《数字正射影像生产技术规定》(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8)《项目设计书》
(9)甲方其他技术需求
完成DOM制作时间
2021 年10月30日前完成DOM生产。
通过成果质量检验
2021年11月15日前,项目成果通过甲方委托的质检机构的质量检验,获得项目成果质量检验报告。
数学基础
(1)平面基准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2)高程基准
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方式
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水平方向坐标前加投影带号。按县域分幅时,同一影像成果应在同一个3°分带内。当行政区跨带时,应进行换带处理,统一到占面积较大区域的分带。
技术服务与技术支持
按甲方要求提供技术服务与技术支持。
验收要求
甲方组织,乙方无条件配合,涉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21年11月30日前项目成果通过质量检验;配合甲方完成项目验收;完成成果汇交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颁发的测绘航空摄影(一般航摄)甲级资质、摄影测量与遥感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002包、003包投标人须具有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颁发的摄影测量与遥感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0日至2021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内街6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内街61号
邮箱地址: lnqt2018@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北顺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