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市民广场工程
梅河口市市民广场工程
梅河口市市民广场工程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地区: 通化地区专业: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MHZY*******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梅河口市园林管理处 的 梅河口市市民广场工程 ,已由 有关部门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规模:大理石铺装广场地面面积为36846.7平方米,喷泉土建面积2826平方米。
2.2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
2.3 资金来源:自筹
2.4工程建设地点为 梅河口市河东新区建国南路 ;
2.5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7 年11 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8年10月25日。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 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5、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不准参加投标。
6、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投标申请人可从梅河口市卓越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7年10月17日至2007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分至16 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中吉大厦)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方可参加投标。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1000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5日9时30分,提交到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梅河口市园林管理处
办公地址:梅河口市东大街520号
邮政编码:135000 联系电话:高军
联 系 人:139*****727
招标代理机构:梅河口市卓越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
邮政编码: 135000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王文丽
日期:200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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