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安业至公主埂段电力线路改迁工程
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安业至公主埂段电力线路改迁工程
项目名称 | 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安业至公主埂段电力线路改迁工程 | 企业名称 | 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公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1-08-04 |
类型 | 招标公告 | 项目实施地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 | 所属行业 | 其他 |
项目核准文号 | 内发改基础字﹝2020﹞131号 | 资金来源 | 其他 | 开标时间 | 2021-08-25 09:00 |
一 | 项目概况 | ||||||||||||||||||||||||||||||||||||||||||||||||||||||||||||||||||||||||||||||||||||||||||||||||||||||||||||||||||||||||||||||||||||||||||||||||||||||||||||||
1 | 项目名称 | 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安业至公主埂段电力线路改迁工程 | 项目资金来源 | 交通运输部车购税专项资金、自治区财政性资金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 | |||||||||||||||||||||||||||||||||||||||||||||||||||||||||||||||||||||||||||||||||||||||||||||||||||||||||||||||||||||||||||||||||||||||||||||||||||||||||||
2 | 项目编号 | AGDL-2021-SJ | 项目服务地点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 | |||||||||||||||||||||||||||||||||||||||||||||||||||||||||||||||||||||||||||||||||||||||||||||||||||||||||||||||||||||||||||||||||||||||||||||||||||||||||||
3 | 审核批准文号 | 内发改基础字﹝2020﹞131号 | 集中开标地点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4 | 招标公告编号 | E150*****010********001 | |||||||||||||||||||||||||||||||||||||||||||||||||||||||||||||||||||||||||||||||||||||||||||||||||||||||||||||||||||||||||||||||||||||||||||||||||||||||||||||
二 | 内容及标段情况(编号、名称、预算金额、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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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招标公告内容 | ||||||||||||||||||||||||||||||||||||||||||||||||||||||||||||||||||||||||||||||||||||||||||||||||||||||||||||||||||||||||||||||||||||||||||||||||||||||||||||||
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 安业至公主埂段电力线路改迁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安业至公主埂段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线安业至公主埂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20﹞13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集宁至阿荣旗国家高速公路安业至公主埂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0﹞542号)文件批准。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G5511安业至公主埂段公路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20〕84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公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车购税专项资金、自治区财政性资金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资金比例:交通运输部车购税专项资金22.58%、自治区财政性资金12.42%及收费公路专项债券65%,招标人为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公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电力线路改迁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线起自乌兰察布市与锡林郭勒盟交界处的安业村,接正在改建的集阿国家高速公路白音查干至安业段,经星耀、正镶白旗那日图物流园区、宝力根陶海苏木、桑根达来苏木、赛音呼都嘎苏木,止于锡林郭勒盟与赤峰市交界处的公主埂村,接正在改建的集阿国家高速公路公主埂至经棚段,全线利用既有一级公路改建,全长178.851公里。 主线在星耀、明安图、宝力根、桑根达来西(枢纽)、桑根达来东、赛音呼都嘎6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其中,改造利用宝力根、桑根达来西(枢纽)互通2处,其余互通为新建。同步建设康保(星耀互通)、明安图、赛音呼都嘎3条连接线共长19.646公里。实施辅道工程186.964公里,其中新建167.640公里,利用旧路改建13.962公里,直接利用既有公路5.362公里。 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起点至赛音呼都嘎互通段155.300公里,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赛音呼都嘎互通至终点段23.551公里,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全线路基宽度维持既有25.5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利用既有桥涵沿用原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康保(星耀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明安图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赛音呼都嘎连接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辅道工程分段采用二级、三级公路标准建设。 电力线路跨越主线、辅道及连接线(涉铁电力线路除外)约114处,电压等级为10-1000千伏。 2.2 勘察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勘察设计工作之日止。 2.3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具体招标范围如下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25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2021年8月25日9时30分 6.4 解密方式 远程解密:投标人于2021年8月25日上午9:00-9:30在使用装有CA驱动的电脑进入“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开标解密,(投标人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并安装IE11浏览器,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工作人员) 6.5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解密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6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提交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yst.nmg.gov.cn/); 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公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S105省际通道明安图通行收费所 邮政编码:013800 联系人:宋先生、李先生 电 话:155*****314、157*****345、0474-897280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78*****075 联 系 人:杨先生 公告附件 一、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本次招标不对投标人业绩设置最低要求考核内容。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二、评标办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续上表
续上表
注: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七人及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方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 |||||||||||||||||||||||||||||||||||||||||||||||||||||||||||||||||||||||||||||||||||||||||||||||||||||||||||||||||||||||||||||||||||||||||||||||||||||||||||||||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流程电子招标的规定,拟报名投标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平台电子报名投标。 首次电子报名投标的单位,按下述步骤进行电子报名投标 1、登陆 “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nmgxh.86ztb.com】” 2、单位、法人代表、工作人员注册:【单位免费注册】、【个人免费注册】,携带注册资料信息原件,到内蒙古招标投标协会(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158号3楼304)核验资料一致性。 3、数字认证:可到指定地点现场认证、也可在网上电子认证(方法附后); 4、单位给工作人员个人授权:用单位账号密码登录>基本信息>把法人代表的账号放在【法人代表】的位置上;到【工作授权】处,给工作人员授权(建议授“全权中”); 5、报名:被授权的工作人员【个人登录】>【去单位】>【投标报名】 >报名; 6、投标:报名通过的单位,在单位空间的【急办事项】处接收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 *******ef5e3.html" target="_blank">【云采供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CA数字认证方法】 | |||||||||||||||||||||||||||||||||||||||||||||||||||||||||||||||||||||||||||||||||||||||||||||||||||||||||||||||||||||||||||||||||||||||||||||||||||||||||||||||
四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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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文件:公告附件.pdf | |||||||||||||||||||||||||||||||||||||||||||||||||||||||||||||||||||||||||||||||||||||||||||||||||||||||||||||||||||||||||||||||||||||||||||||||||||||||||||||||
附属文件:公告附件.pdf | |||||||||||||||||||||||||||||||||||||||||||||||||||||||||||||||||||||||||||||||||||||||||||||||||||||||||||||||||||||||||||||||||||||||||||||||||||||||||||||||
电子报名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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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报名应提交(上传)的证明文件、资料、证书、证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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