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资类(基建)第七批集中规模二次招标公告

非物资类(基建)第七批集中规模二次招标公告

青海省电力公司2013年非物资类(基建项目)
第七批集中规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H1307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青海省电力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青海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青海省电力公司2013年非物资类(基建项目)第七批集中规模项目公开招标的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项目名称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附表)。
分标编号 服务项目名称
001 施工
002 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的独立法人。
(2)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4)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5)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6)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8)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近三年至今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公开通报批评。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为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 为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的监理人;
?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与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与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与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处于被责令停业的;
? 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的;
?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正常,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 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分别如下:
分标号 包号 包名 专用资格条件要求
001 包01  750kV青新联网工程运检站施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002 包01  330千伏曹向二回和海杨线路滑坡综合改造工程监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颁发的输变电工程监理甲级企业资质。
3.3业绩要求
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3.4主要人员要求
3.4.1 施工类项目经理要求:
(1)330kV变电站土建工程: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相应电压等级变电站或建筑工程管理经验。
(2)330kV线路工程: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线路工程管理经验。
(3)220kV及以下变电站土建工程: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相应电压等级变电站或建筑工程管理经验。
(4)220kV及以下变电站安装或整体工程: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相应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管理经验。
(5)220kV及以下线路工程: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线路工程管理经验。
3.4.2 监理类项目总监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电力行业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开标日前五年内具有2个以上同类工程的总监或总监代表工作经验。
3.5 安全质量要求
3.5.1 施工类安全质量要求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不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不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不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5.2 监理类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监理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监理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监理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发售标书:请资格自审合格的单位携带本企业三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及扫描件,于2013年10月5日~201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到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请携带U盘以获取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售价详见附件(招标文件费用一律采用现金或电汇方式),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28日11时0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10月28日9时至11时递交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
5.4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需以现金或银行汇款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提交,否则投标被否决。
6.联系方式
单 位 名 称: 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生物产业园区经四路12号
开 户 行:工行中心广场支行宁新分理处
账 号:****************525
邮 编: 810016
财务联系人:张旭(供应商服务大厅,手机号码:130*****982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柴生海(138*****291
联系电话:****-*******
标书购买及答疑联系人:董淑娟
联系电话:****-*******(供应商服务大厅)
2013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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