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金厢镇蕉园村委会蕉园避风港清污工程招标公告
陆丰市金厢镇蕉园村委会蕉园避风港清污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厢镇蕉园村委会蕉园避风港清污工程,项目业主为陆丰市金厢镇蕉园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 ,总投资以陆丰市财政局审核价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伍佰壹拾捌元贰角柒分进行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址:金厢镇蕉园村委会
招标范围及规模:蕉园避风港清污,详情见设计图纸跟预算。。
招标参考价:送审预算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伍佰壹拾捌元贰角柒分(¥115518.27元),陆丰市财政局审核预算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伍佰壹拾捌元贰角柒分(¥115518.27元)
计划工期:自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完工;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承包方式:完全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并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施工资质资质,提供可以证明具备相应工作经验如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施工图纸、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或两种以上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 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职工,并提供本工程投标报名当月前三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属于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文字证明材料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10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金厢镇农村集体三资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基本账号、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证书(委托代理证书需由法人代表签名,以印章签名无效)及本人身份证和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换取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审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对该项目的工程场地和周边环境情况进行调查。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16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至16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金厢镇农村集体三资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报名须知
6.1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单位基本账号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证书(委托代理证书需由法人代表签名,以印章签名无效)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金厢镇交易中心获取招标相关文件资料。
6.2 竞投人必须在2021年8月10日前将竞投保证金五千元以转账方式一笔汇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陆丰市金厢镇人民政府,开户银行: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厢支行,账号:80020000003001864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以竞投单位基本账号以对公转账方式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位时应在备注栏注明:金厢镇蕉园村委会蕉园避风港清污工程交易保证金。没有按要求备注的本中心当无效处理,并不负责后续手续,该转账凭证在报名时一并上交并盖竞投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6.3 我中心负责对投标人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投资格。
6.4 按我中心已发布的交易公告,已通过资格审查并获得竞投资格的,请于交易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投交易日前到我中心领取竞投资格确认书及竞投报价表,并于交易日当天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带上由我中心工作人员确认,没有竞投资格确认书及竞投报价表的一律以放弃竞投资格处理。
7.竞投程序
7.1 由项目业主金厢镇陆丰市金厢镇蕉园经济联合社负责人林泽铠介绍“金厢镇蕉园村委会蕉园避风港清污工程”基本情况。
7.2 本次招标会的招标规则是:
(1)已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只允许在竞投报价表填写一个竞投报价。
(2)本次“金厢镇蕉园村委会蕉园避风港清污工程”招投标会,标的物底价为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伍佰壹拾捌元贰角柒分(¥115518.27元),投标价最高不得高于交易底价,最低价不得低于交易底价的80%,在此范围内竞标,取最低价中标。同等条件下竞投人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3)宣布中标者。
7.3 请竞投人递交报价书。
7.4 宣布中标者。
7.5 签订《交易成交确认书》。
8.注意事项
8.1 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交易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交易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中心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投人对交易文件及相关程序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8.2 竞得人须于成交之日在镇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如竞得人拒签《成交确认书》,出让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所缴交保证金不予以退回。
8.3 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镇交易中心发布交易公告,交易公告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视为交易成功,竞得人应于内5个工作日内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如竞得人没有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交易,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以退回。
8.4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业主单位可以取消竞得人资格,交易保证金不予以退回。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合同的。
8.5 因报名竞投人数不足等原因,不满足竞投会召开条件,需要延长招标时间或重新招标的,竞投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8.6 已确认竞投资格人数已满足招标要求的,因竞投人单方无法参加招投标会的视为放弃交易,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以退回,招投标会如期进行。
8.7 参加竞投活动人员,应遵守现场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管理。
8.8 我中心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陆丰市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发布
受理报名人名称:金厢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地点:金厢镇农村集体三资交易中心(金厢镇人民政府办公楼102室)
10.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
吴杰克 联系电话:15876773335
金厢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4日
标签: 避风港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