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大同市重点地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需求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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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大同市重点地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需求评审公告

大同市重点地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采购需求评审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大同市重点地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21年7月26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同市重点地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二、预算金额:3528万元。

三、公示期:2021年8月4日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事项。

五、采购需求(详见附件一)

六、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文兴路1800号

联 系 人:朱晓宏

联系电话:0352-7995181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2021年8月4日)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一:

大同市重点地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采购需求论证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为掌握大同市重点地区地下水整体环境状况、科学评估地下水水质水平、精准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大同市地下水监管能力水平,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晋环函〔2021〕152号)的要求,需要开展大同市重点地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本项目重点地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实施范围为大同市全市域,包括平城区、云冈区、新荣区、云州区等4个市辖区以及阳高县、天镇县、广灵县、灵丘县、浑源县、左云县6个县,共14176平方公里。重点调查区域范围为西至口泉乡、平旺乡、马军营乡西乡界,南至大同市域边界、云州区肥村、北村、塔儿村、小蒲村、侯大庄村东南边界,东至云州区牛家堡村、罗卜庄村、独树村、倍加造村、解庄村、马连庄村、侯大庄村的东北界。北至马军营乡、水泊寺乡、云州区三条涧村、二十里铺村、牛家堡村北边界,面积为668平方公里;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实施地为阳高县龙泉工业园区及所涉及周边区域。

二、工作任务

本项目工作任务包括六个方面:

1、划定“千吨万人”以上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补给区,调查补给区内污染源分布情况

在前期“双源”(水源地与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完成以下任务:(1)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质状况、环境管理状况调查,分析水源地存在的水量、水质和管理问题,识别水源地主要环境问题和环境风险的情况,作为划分的基础资料;(2)依据水源地类型、取水规模、污染源分布状况、主要污染特征、取水口所在水体(水域、区域)水文、水动力条件、径补排特征等技术资料,结合环境管理、经济活动、土地利用现状及城乡规划要求,筛选出适宜的划分方法,通过计算分析,合理确定范围,并初步划定水源地补给区边界主要拐点的经纬度坐标和边界线;(3)编制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补给区划定报告和补给区内污染源分布调查报告并经专家进行审议;(4)最终修订补给区边界坐标,制作图件,形成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补给区划定报告成果。

2、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工作(包括化工园区)

根据《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方案》等技术规范,对重点调查对象(包括化工园区)完成以下任务:(1)开展初步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对可能的污染进行识别,确定收集资料的准确性,分析和推断调查对象存在污染或潜在污染的可能性;对“双源”调查确定的217个重点调查对象进行进一步核实,确定最终采样名单;布设初步监测点位,开展现有井筛选并建立新的监测井,采集样品,初步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程度)和空间分布,建立档案,为下一阶段详细调查方案的制定提供科学指导。(2)开展详细调查:详细调查是以采样分析为主的污染证实阶段,主要内容包括制定工作计划、现场采样、数据评估和结果分析等。详细调查采用系统布点、加密布点等方式确定地下水采样点位,根据初步调查的检测结果筛选特征指标,标准中没有涉及到的污染物,可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综合判断。详细调查的主要目的是在初步采样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程度)和空间分布;(3)编制系列调查报告,主要包括重点地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报告、化工园区地下水调查评估报告、垃圾填场调查评估报告、工业污染源调查评估报告、矿山开采区调查评估报告、加油站调查评估报告等,并经专家进行审议后完成终稿。

3、完善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体系

将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工作中增设地下水采样监测井纳入大同市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提出管理监测的建议方案,最终编制地下水监测体系建设方案报告。

4、开展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等技术规范,在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完成以下任

务:(1)风险评估准备:明确启动条件、基础资料审核、关注污染物识别、污染区域分析和受影响人群估算等工作;(2)危害识别:识别关注污染物的危害效应,包括理化性质、毒性效应、人群流行病学、关键效应分析等;(3)暴露评估:分析调查关注污染物迁移和危害敏感受体的可能性;(4)毒性评估:在危害识别的工作基础上,确定与关注污染物相关的毒性参数;(5)风险表征:初步确定风险控制的目标污染物、关键暴露途径及风险水平;(6)风险控制值计算:在风险表征的基础上,判断计算得到的风险值是否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7)编制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报告,并经专家进行审议后完成终稿。

5、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

根据《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指南》等技术规范,综合考虑水文地质结构、地下水污染载荷、脆弱性、地下水使用功能、污染状况和行政区划等因素,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体系,划定地下水污染保护区、防控区及治理区。其中,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防控区划分为优先防控工区、重点防控区和一般防控区;治理区划分为优先治理区、重点治理区和一般治理区。工作主要包括地下水污染源载荷评估、地下水脆弱性评估、地下水污染现状评估等。最终编制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报告,并经专家进行审议后完成终稿。

6、制定地下水污染修复治理、风险防控和防渗改造的项目建议清单及方案

根据《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工作指南》等技术指南,完成以下任务:(1)修复(防控)目标确定:根据地下水环境调查结果,选择适用或适合的技术标准作为修复(防控)目标;(2)修复(防控)技术比选及方案确定:根据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目标,分析不同地下水修复(防控)技术的适用性与经济性。通过技术可行性评估,确定适宜的修复(防控)技术。针对确定的修复(防控)技术,进行修复(防控)方案比选,确定详细的修复(防控)方案;(3)制定建议清单及方案。最终编制地下水污染修复治理、风险防控、防渗改造项目建设及方案报告,并经专家进行审议后完成终稿。

三、技术成果要求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预计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成果并及时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要求进行地下水调查评估系统数据填报和审核。

1、大同市“千吨万人”以上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补给区划定报告,以及补给区内污染源分布调查报告;

2、大同市重点地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报告、化工园区地下水调查评估报告、垃圾填埋场调查评估报告、工业污染源调查评估报告、矿山开采区调查评估报告以及加油站等调查评估报告等;

3、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报告;

4、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报告;

5、地下水污染修复治理、风险防控、防渗改造项目建设及方案报告;

6、地下水监测体系建设方案报告;

7、报告配套的系列图、表。

四、服务期限

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含化工园区)技术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环函〔2021〕308 号)要求,在2022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其中,化工园区地下水调查评估工作依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环函〔2021〕151号),在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附件二:

采购需求论证报告

专家论证意见表

项目名称

大同市重点地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采购人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项目内容

大同市重点地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

35280000.00元

招标方式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

论证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购〔2018〕1号)

论证事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事项。

论证专家意见汇总

1、本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本项目执行了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本项目落实了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本项目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本项目竣工时再制定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事项:无。

本项目需完善以下内容:

1.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含化工园区)技术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环函〔2021〕308号)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方案>的函的通知》(晋环函〔2021〕306号)要求,进一步明确实施该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

2.承担单位应具备满足项目技术、服务、安全等资质要求。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以上职称。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邢建波

高级工程师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评估中心

陈亮

正高级工程师

山西省地质勘查局二一七地质队

陈卫玉

高级工程师

山西省大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3日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08月03日


标签: 评审 评估 地下水污染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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