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西永街道办事处违停抓拍系统采购项目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西永街道办事处违停抓拍系统采购项目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西永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西永街道办事处违停抓拍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单位

采购预算单价(万元)

最高总限价(万元)

备注

1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西永街道办事处违停抓拍系统采购项目

7

5

35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街道城市管理工作经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基础电信业务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1、该项目公告在http://”、 “西永街道程施工企业微信群”及西永街道公共区域张榜发布。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在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3幢27-5)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地点: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西永街道办事处办事处3楼会议室

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8月10日北京时间9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10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开标时间:2021年8月10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采用报名投标方式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递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元)

1、投标保证金要求:

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参选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2021年8月9日15:00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到账,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2、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

账户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账号:****************47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天骄支行

参选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西永街道办事处违停抓拍系统采购项目保证金”(可简写)。

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三点汇到指定帐户(若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则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相应顺延),迟到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申请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的。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西永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戴先生、安女士

电 话:023-********023-********

地 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西永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周先生

电 话:***-********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中渝爱都会3栋27-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抓拍系统 街道办事处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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