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公安局刑事技术专用设备采购(二次)磋商公告

安宁市公安局刑事技术专用设备采购(二次)磋商公告

1. 采购公告内容:

1.1项目编号:YNHN-2021-104

1.2项目名称:安宁市公安局刑事技术专用设备采购(二次)

1.3预算金额:1标段(虹膜采集设备):¥28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伍仟元整);2标段(声纹采集设备、技术分室现场勘验器材设备):¥40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零伍仟元整)

1.4最高限价:1标段(虹膜采集设备):¥28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伍仟元整);2标段(声纹采集设备、技术分室现场勘验器材设备):¥40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零伍仟元整)。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总价和预算单价,否则为废标。

1.5采购需求:1标段:虹膜采集设备;2标段(声纹采集设备、技术分室现场勘验器材设备)。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第六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供应商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竞标,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1.7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财务要求:提供 2019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 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税费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和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4)信誉要求:涉及投标人(供应商)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供应商)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上传竞价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供应商)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竞价文件时上传提供;

(5)竞标主体: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1.8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购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1.9质量要求:满足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符合采购要求。

1.10交货地点:安宁市公安局,业主指定地点。

1.1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标签: 设备采购 专用 刑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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