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杨石组团C14-3-2/04、C15-1/04号地块污染场地修复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大杨石组团C14-3-2/04、C15-1/04号地块污染场地修复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大杨石组团C14-3-2/04、C15-1/04号地块污染场地修复治理工程已由重庆市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以2017-500107-04-05-222824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高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高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石桥铺六店子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重庆市石桥铺六店子,其中心位置为东经106.488448°,北纬29.543321°,规划地块总占地面积为30787.3m2,风险评估包括规划地块外的企业占地总面积约60669.7m2。大杨石组团C分区C14-3-2/04、C15-1/04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商务设施用地。根据风险评估报告(报批版),该地块采集的的部分土壤样品中砷、镍、铅、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石油烃(C10-C40)的含量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经过风险计算,在敏感用地的方式下,该地块砷、镍、铅、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的风险超过了可接受水平,不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需治理修复的土壤约9400立方米,另需处理积水约22立方米、处理遗留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油漆桶、含油废物、含漆粉尘、废滤芯、石棉废物)约8.88吨。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投资估算金额: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5元
2.4 招标范围:
1.根据大杨石组团C分区C14-3-2/04、C15-1/04地块污染场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结合前期调查以及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修复治理设计方案文件并取得市环保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根据修复治理方案对原址场地污染土壤开挖、污染土壤外运、污染土壤处置、危险废物的处置等,并通过第三方效果评估单位监测验收合格,达到修复目标值。确保原址场地内无残留超标污染土壤,并确保取得原址场地环保主管部门竣工验收的函复文件;
3.接受监理及环保主管部门监管,并确保取得环保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函复文件;
4.危险废物转运,按相关要求清运并处置,并完善管理手续和记录;
5.负责污染土清挖及转运、筛分、暂存和最终处置过程中的安全;
6.负责控制并处理在实施污染土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扬尘、废气、噪声等污染,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
7.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270 日历天 ,其中场内施工90日历天(含污染土壤危废鉴定工期),场外施工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取得场内验收批复起算)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①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人至少已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750万元的竣工验收合格的工业污染土壤修复治理项目业绩(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含生态修复、农田修复、矿山修复、流域整治、垃圾填埋场治理、水体修复、底泥治理等业绩。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
招标人: | 重庆高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鸿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舒超 | 联系人: | 胡晓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75 | 联系电话: | 139*****840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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