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功能室设备采购公告

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功能室设备采购公告

(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功能室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功能室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15日 9点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功能室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219,500.00元

最高限价:219,500.00元

采购需求:

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同意采购综合实践教室设备一批、心里咨询室设备一批、图书阅览室设备一批、音乐舞蹈教室设备一批、美术教室设备一批(泥塑教室、素描教室).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04日至 2021年 8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本,售出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15日9点 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地址:  本溪市平山区师范街7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连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项目联系人: 冷泽滨 孙殿龙

电 话: ***-********

注:

(1)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符,以招标文件为准。

(2)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采购 教育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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