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医院项目-招标公告

(监理)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医院项目-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83002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保税监理[2021]08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医院项目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保发改批【2021】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122602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52602万元,债券:700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93477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医院项目,建设规模为93477平方米,其中包括:临港医院项目拟新建一座集医疗、预防、康复、教学和研究于一体的区级综合医院,规划总床位数500张,购置医疗设备1135台(套)。项目总建筑面积87350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3050平米,包括门急诊住院综合楼53860平米,教学科研楼5290平米,感染科楼3550平米,隔离用房350平米;地下建筑面积24300平米,主要布置功能用房、停车库、设备用房及人防工程等;同步实施道路广场,绿化景观,围墙及室外管网等配套工程。临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拟对选址建筑墙地顶进行深化装修,并对暖通、电气、给排水、消防等工程进行调整,装修改造面积6127平米,拟设病床16张,总投资额122602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保税区临港区域,其中临港医院位于嘉陵江道与渤海十七路交口,东至渤海十七路、南至嘉陵江道、西至规划商业用地、北至金沙江道。临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金沙江道与渤海十二南路交口中欧核心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E区建筑1-6层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医院项目监理,招标范围:临港医院项目监理,临港医院项目拟新建一座集医疗、预防、康复、教学和研究于一体的区级综合医院,总建筑面积87350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3050 平米,包括门急诊住院综合楼53860平米,教学科研楼5290平米,感染科楼3550平米,附属用房350平米;地下建筑面积24300平米,主要布置功能用房、停车库、设备用房及人防工程等;同步实施道路广场、绿化景观、围墙及室外管网等配套工程。按“四控、两管、一协调”;包括本工程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期阶段等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及项目管理工作。监理费估算额为626.7万元。总投资额626.7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1年09月30日 至 2026年07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1年09月30日 至 2024年07月3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4年08月01日 至 2026年07月3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1年09月30日 至 2026年07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本项目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获得天津市海河杯金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 驻现场代表各 1 名,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驻现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驻现场代表专业均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4日 至 2021年08月10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0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8月04日至2021年08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恂园西里 25 号楼 1 楼(凡符合公告第 3.1 款资格要求的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投标确认单(加盖公章),具体详见本公告第 4.1 条)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范胜利(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临港商务大厦 A 座 4 层东区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杨工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许芳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恂园西里25号楼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赵兴斌电话:139*****941
传  真:***-********
日期:2021年08月04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杨工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临港商务大厦 A 座 4 层东区

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受理负责人:陈帅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henshuai@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一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院 保税区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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