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号线一期部分设备管理用房高压细水雾喷头移位项目招标公告

11号线一期部分设备管理用房高压细水雾喷头移位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8-04
公告编号
JYZX-ZB-SH-2021-00080
截止日期
2021-08-09
招标代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1号线一期部分设备管理用房高压细水雾喷头移位项目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上海地铁第二人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2020年12月16日因11号线真如站综合弱电机房高压细水雾区域阀箱电动阀渗水,导致水滴落至计轴机柜,引起11号线武威路至枫桥路上行区段计轴受扰,造成首班车晚点。为了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计划对11号线一期设备管理用房的高压细水雾喷头进行整改,拟将位于设备机柜正上方的喷头进行移位。

工程范围:11号线一期江苏路站、隆德路站、曹杨路站、枫桥路站、真如站、李子园站、祁连山路站、武威路站、桃浦新村站、白银路站、嘉定北站。

项目内容:计划对11号线一期设备管理用房的高压细水雾喷头进行整改,拟将位于设备机柜正上方的喷头进行移位。(详见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其以上;

(2)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本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符合上述第3条要求,并在网上提交符合资格要求的资料进行报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受托人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

5)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6)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盖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平台。如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被拒绝。

4.2 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天眼查专业版(https://pro.tianyancha.com/home)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4)投标单位负责人(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名单及投标人相互间的股权、管理关系,以评标当日“天眼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信息为准,若冲突以后者为准。

4.3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9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00分至16时00分(具体以平台开放时间为准)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投标人在完成网上报名,经招标代理审核通过,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6报名时投标单位提供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地址)为本项目唯一的联系方式,除此之外的联系方式恕不接受。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8000元,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09时00分。

6.2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桂林路909号7号楼3楼2号会议室。

6.3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不参加开标意见书和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

6.4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代表仅限1人,到达现场时须出示“随申码”(确保核验状态为绿色)、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6.5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6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开标视频及开标记录会后将发给各投标人。

6.7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 “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应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6.8特别说明

1)成功线上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购买文件时须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

2)招标代理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24小时内,以邮件和短信形式再次提醒各潜在投标单位联系人准时到场等各项投标准备事宜,各单位联系人应回复是否准时参与投标,如未回复,则视作已确认参与投标。

3)各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递交投标文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具书面放弃函除外),将予以信用扣分并记录在案(信用处罚告知函格式见附件),如累计达二次,将被视为干扰正常采购招投标秩序行为,列入申通集团黑名单。

如因投标单位未递交投标文件,导致招标失败的,则对该投标单位予以信用分扣分20分的处罚;

如因投标单位未递交投标文件,虽未导致失败的,但仍对该投标单位予以信用分扣分10分的处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地铁第二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曹杨路78号

联 系 人:王立华

电 话:********

招标代理: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公司

地 址:黄浦区淮海中路200号1006室

项目负责人:凌榕

联系人:凌榕、赵俊

电 话:***-*********1052、181*****976

2021年8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喷头 高压细水雾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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