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弱电建设项目软件验收及安全测评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弱电建设项目软件验收及安全测评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弱电建设项目软件验收及安全测评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1年08月04日13:4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8月05日至2021年08月11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8月17日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
预算金额¥9.225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苑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35*****834
采购单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雅致路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曹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苑老师、史老师 135*****834176*****031

项目概况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弱电建设项目软件验收及安全测评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1工02011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弱电建设项目软件验收及安全测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弱电建设项目软件验收及安全测评,评测系统包括:法院庭审系统、诉讼服务中心系统、案件评议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清单中产品。扶持鼓励福利企业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提供福利企业证书)的产品和服务。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与采购人、潜在供应商等本项目相关单位不存在利益关系。(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5日至2021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

方式:现场报名验证获取(疫情期间可以接受邮件报名)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申请人在获取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法人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上述"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需证明文件。

4、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相应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

注:“疫情期间,我们提倡通过网上以邮件形式报名,提交彩色扫描件的报名资料至(********9@qq.com" ignore="1">********9@qq.com),并致电于招标代理联系人;如需现场报名请先咨询预约招标业务人员,否则不予接待。招标代理单位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评标时仍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招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雅致路99号        

联系方式:曹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            

联系方式:苑老师、史老师 135*****834176*****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苑老师

电 话:  135*****83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测评 验收 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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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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