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义乌实验学校新装空调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义乌实验学校新装空调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义乌实验学校新装空调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 :2021-08-04】

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对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义乌实验学校新装空调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说明:1、招标单位: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义乌实验学校; 2、工程地点:义乌市北苑街道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义乌实验学校;3、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义乌实验学校新装空调设备供电及相关配套的电源线路、土建管道和电缆井部分等内容。本工程预算造价48.8924万元。4、工期:20日历天。

二、报名条件:

①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③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⑤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⑥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建〔2015〕3号》文件,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⑦根据金华市住建局 “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通知”(金市建建[2021]12号)要求,被列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企业,整改期内不得参与被公布整改资质项的投标。是否完成整改以金华市住建局发文为准。

三、本工程评标办法:现场评分法(最低价)

四、报名需提交资料(需按顺序装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和身份证;

4、《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并在有效期内(浙江省外投标人须提供)。

五、报名时间: 请于2021年8月4日--- 8月9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时)前往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06室报名、电话15858932320,楼晓东)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招标人: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义乌实验学校

2021年8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电工程 空调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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