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抽排烟装置购置招标公告
职工食堂抽排烟装置购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职工食堂抽排烟装置购置公开招标项目”已由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进行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条件、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职工食堂抽排烟装置购置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HNZY08SB*******
招标范围(采购内容):职工食堂抽排烟装置购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现场制作安装抽排烟装置一套,该抽排烟装置应满足漯河卷烟厂职工食堂9个燃气灶具(炒菜用)、4个蒸汽灶具(蒸馒头、烧稀饭用)的油烟、废蒸汽排放需要,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要求。确保食堂操作间的油烟能及时排出,有效改善食堂后厨卫生、工作环境,进一步保障食堂食品加工安全。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供货(或提供服务);安装调试期(或服务实施期)10日历天。
质保期:24个月(鼓励投标人提供优于24个月明确表述)。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要求。
其他要求:资金支付方式均为电子汇兑或转账方式。
交货地点: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
二、报名须知(报名并进行资格预审核,请务必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见后附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5、潜在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所需产品(或服务)生产经营单位;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标明有效日期,A4纸规格,资质不全、原件复印件不相符者不予受理,并不再接受再次报名事宜。
2、涉及个人签字处,一律不得代签,否则,作无效件处理。
三、其它相关要求
1、报名资格预审通过后,缴纳100元领取件招标文件,并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壹仟圆整),必须由单位基本帐户通过网银或银行转入我单位帐户(交款证明中已列示帐户信息),并不接受现金交纳事宜。未中选单位保证金在开标后次月退还,中选单位需另行交纳不高于合同价10%项目保证金。收据交项目负责人保存,以便退还。
2、报名时间同资格预审时间:
2013年10月8日—10月12日(周二至周六,周六正常上班)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逾期报名者恕不受理。)
3、报名地点 标书领取地点:
漯河卷烟厂办公楼(504室)采购办。 漯河卷烟厂办公楼(504室)采购办。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013年10月28日(周一)15点3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漯河卷烟厂质量管理部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招 标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
招标人地址:河南省漯河市人民东路518号。邮编462000
联 系 人:李彦浩****-*******(招标事务咨询)
庞 琴 *******(业务事项咨询)
请充分阅读并理解本公告内容后,参加报名及资格预审事宜!
相关约定:本项目将依法在《》发布招标公告,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不按规定密封投标文件的,作无效件处理;本项目招标文件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属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
特此公告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3年10月8日
(下附授权委托书格式,报名时以此为准)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
本授权书声明: (法人代表姓名)系 公司法人代表,现授权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职工食堂抽排烟装置购置 公开招标项目事宜,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有关事务。
被授权人无转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人(法人代表)签字:
被授权人 签字: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
开户银行:
银行帐户:
户 名:
投标人(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
(与授权书同页) 被授权人身份证反面
(与授权书同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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