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公安局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宁夏昊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隆德县公安局的委托,对隆德县公安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依法组织政府采购,现邀请具备供货和提供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1.1项目名称:隆德县公安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1.2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序号

家具名称

单位

采购 数量

1

班台

6

2

实木文件柜

8

3

沙发

25

4

长茶几

25

5

茶水柜

29

6

办公椅(会议椅)

153

7

沙发

28

8

方茶几

14

9

询(讯)问桌

2

10

审讯椅

3

11

8门加锁铁皮柜

2

12

单人床

25

13

班台

4

14

实木文件柜

4

15

实木衣柜

7

16

铁皮柜

11

17

班台

2

18

实木文件柜

2

19

大班椅

2

20

班前椅

2

21

沙发

2

22

茶几

2

23

茶水柜

2

24

会议桌

1

25

会议椅

35

26

主席台

3

27

主席台

6

28

演讲台

1

29

会议条桌

80

30

微机柜组

3

31

微机椅

13

32

实木电视柜

6

33

衣柜

11

34

实木床

2

35

实木电视柜

2

36

电脑桌

2

37

微机椅

2

38

布艺沙发

2

39

玻璃茶几

2

40

布圈椅

4

41

三人机场椅

2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编号

2.1采购文件编号:固(隆)交易采招﹝2013﹞15号

2.2委托代理编号:隆财(采)﹝2013﹞017号

3.供应商资格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l、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具有该投标项目生产或经销许可证

5、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告知函开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日)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公告及报名

4.1 公告时间:2013年9月 30日至10月4日

4.2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8日至2013年10月12日(节假日顺延),每天8:30—11:30、14:30—18:00。

5.招标文件

5.1获取时间::2013年10月8日至2013年10月12日(节假日顺延),每天8:30—11:30、14:30—18:00。

5.2 获取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D-2005

5.3 获取方式:电子版或纸质版

5.4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出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9日9时30分,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 开标时间:2013年10月29日9时30分

6.3开标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7.投标保证金

7.1 递送投标文件前,供应商须交付投标保证金15000元。

7.2缴纳方式及时间:原则上供应商在开标1小时前当场提缴。无法当场提缴的,供应商必须以公司名义用转账方式于开标前2日提缴,同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和标段;开标时审验资质备查。

单位名称:宁夏昊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银川分行新世纪支行

7.3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8.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隆德县公安局

联系人及电话:任主任 139*****786

8.2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宁夏昊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电话:0951—******* 联系人:徐志超 周楠

邮 箱:haozebidding@163.com


宁夏昊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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