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收容救治流浪犬及无主动物服务经费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收容救治流浪犬及无主动物服务经费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收容救治流浪犬及无主动物服务经费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 | ||
行政区域 | 门头沟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04日17:02 |
预算金额 | ¥126.8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4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任警官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门头沟区门头沟路24号院内6#小白楼二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先生***-******** | ||
附件: | |||
附件1 | 专家意见(1).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
项目名称:收容救治流浪犬及无主动物服务经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对门头沟区流浪犬实施犬只捕捉、收容、寄养、处置(含人员工资、狗粮、捕捉工具、服装、犬舍修缮及租金、做好犬只的防疫工作,提供检验检疫设备、无害化处置)等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6.*******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经审查本项目需求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不存在倾向性、排他性等不合规条款。鉴于本项目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指定媒介发布了采购公告,在规定的获取文件期间仅有北京通达龙泉商贸服务中心一家单位获取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且公告期间未收到相关质疑与投诉,该供应商已连续多年为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服务,能够满足该项目需求的特殊性和连续性,能够做到无缝对接。依据相关规定,该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通达龙泉商贸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南路33号楼1号1层6室、8室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8月04日 至 2021年08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8月05日至2021年08月0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门头沟路24号院内6#小白楼二层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5)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包含本项目的授权)、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协商时间和地点
(1)2021年08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18号住建委三层
3、其他事项:
(1)报名须知
1)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现场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北京市财政局 京财采购【2020】195)号);
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通知(财库【2020】29号);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策。
4、疫情防控措施
本次采购将采取全部人员防护上岗措施,并在交易场所入口处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对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及未携带防控承诺书原件的拒绝进入开评标场所参与招投标活动。
1)参加采购活动的各交易主体,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
2)如出现不配合工作人员、不按要求佩戴口罩、不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的供应商员,一律拒绝进入交易场所参与采购活动。
3)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供应商送达响应文件时须出示: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谈判人员信息登记表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代表投标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投标需出示:法定代表人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一供应商代表进入现场人员最多不得超过一人。
注:承诺书(详见附件单一来源文件)、开标人员信息登记表(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45号
联系方式:任警官 ***-********
2.财政部门
联系人:门头沟区采购办
联系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56号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门头沟路24号院内6#小白楼二层
联系方式: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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