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市政务中心消防灭火器灌装、采购购招标文件

关于滁州市政务中心消防灭火器灌装、采购购招标文件

一、基本情况:
1、采购人名称: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2、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市政务中心消防灭火器灌装、采购
3、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伍万元人民币(¥50000元)。
4、采购项目内容:滁州市政务中心消防灭火器(灌装3kg干粉消灭器717个,新购216个,3kg二氧化碳灭火器新购20个,新购消防水带100个)
5、采购项目说明及要求:政务中心消防灭火器均超过10年最高使用年限,现通过公开方式进行招标采购。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名称: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2、招标项目名称:滁州市政务中心消防灭火器灌装、采购
3、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
4、工作包括:
(1)、3kg干粉消灭器(灌装717个,新购216个)
(2)、3kg二氧化碳灭火器(新购20个)
(3)、消防水带(新购100个)
注:更换的应清除瓶内药物和气压后,原瓶归还;新购和灌装的由市管处和物业消防员清点验收。
5、品牌要求:必须为消防安全部门指定生产厂家生产,符全国家检测标准。
6、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招标项目实施地点: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质量要求:钢瓶无缺陷、无划痕、无掉漆;有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10、质保要求:质保期2年。
11、评标小组的组建: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1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12个月后支付剩余的10%(以上均无息)
13、时间要求: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灌装、采购并摆放到位,每延期一天扣除乙方价款 500元。
(2)、乙方应文明装卸、按规定要求运输,并与甲方签订安全承诺书。在实施过程中,一切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三、投标人需具备的条件如下(投标人在参加谈判时提供下列条件中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原件):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消防器材维修及销售;消防设备、消防工程材料。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凭证;
4、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6、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8、本招标文件所含内容是合同中的组成部分。
四、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会时须提交以下投标文件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在资料袋内:
1、封面(注:“投标文件封面”必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开标时提供原件);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4、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其他投标资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请按顺序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同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可视为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以便校验,未按规定携带或携带不全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五、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肆万伍仟元人民币(¥50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照无效标处理。
六、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总价不变;
3、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中标后不再调整;
4、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包含材料及运输费用、人工费用、税收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与该项目有关的费用,报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如报价低于成本价,报价人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报价无效。
5、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和地址“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1年8月12日(星期四)15:00点,政务中心南一楼127室市管处会议室。
(联系人:司开亮,联系电话:****-*******
七、成交原则:
招标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成立评标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由评标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的相关服务均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方;
2. 该项报价一经评标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项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所有招标比价项目;
3.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其他事项:
1、报价人应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招标人向报价人明确的有关事项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能提供的基本数据,一切以实地现况为准。招标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报价人因自身原因未到维修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报价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费用或索赔的要求;
2、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
3、采购函答疑及澄清:招标人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维修现场;
4、合同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九、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废标处理:
1.未按交易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未按交易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人改变或遗漏材料品种、规格及技术要求的;
5.投标函总报价与投标报价表总报价不一致的;
6.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限价的;
7.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期、质量不符合交易文件要求的,
按上述方法修正(经投标人确认)后的总价作为评标的依据,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按废标处理。
十、商务要求
(一)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二)技术支持:
1、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全方位、及时而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中标人负责申报专利、提供专业的技术人员等所有内容。
附:投标书组成(格式文本)

政务中心消防灭火器灌装、采购招标文件.doc

标签: 文件 灭火器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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