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溪桥初级中学扩建工程装饰、智能化、空调等工程施工
【泰兴市】溪桥初级中学扩建工程装饰、智能化、空调等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 |||||||||||||||||
项目名称 | 溪桥初级中学扩建工程 | 项目编号 | 3212832006030101 | ||||||||||||||
招标人名称 | 泰兴市溪桥初级中学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项目规模 | 初中部新建1幢4F初中部教学楼,建筑面积2247.6平方米;新建1幢4F小学部教学楼、1幢4F小学部办公楼及1幢4F小学部综合楼,建筑面积7481.46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绿化、供电、供水、消防等附属工程。 | ||||||||||||||||
建设地点 | 泰兴市黄桥镇金溪路西侧、银杏路南侧,现校址内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8月5日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8月10日0:00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 ||||||||||||||||
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工程规模:装修建筑面积:4512.65 平方米。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进场施工预付合同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70%,余款除留3%的质保金外在取得审计报告后按审计价结清。每次付款时须经监理方、造价控制方和建设方代表签字。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若工程已竣工验收,但通过系统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扫描上传,投标截止后不再接受相关证明或手续,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投诉有在建工程,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接受进一步的处罚。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1)业绩:无要求(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无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 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 号文)。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6)其他:1.投标人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1)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最多只能两家联合。牵头人须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2)如为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分工。考核资格条件时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分工为依据。(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协议中,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承诺承担履约连带责任,即一方无法履约的,另一方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 ||||||||||||||||
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5日 0:00至2021年8月10日 0:00, 从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会员系统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 ||||||||||||||||
附件 | |||||||||||||||||
| |||||||||||||||||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泰兴市溪桥初级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泰兴市黄桥镇银杏路136号 | 地址 | 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
电话 | 15161046556 | 电话 | 0523-87766517 | ||||||||||||||
传真 | 传真 | ||||||||||||||||
联系人 | 钱先生 | 联系人 | 钱钱 | ||||||||||||||
招标
|
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