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古城保护委员会关于古城历史文化遗存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SZJC2021-GS-G-010)
苏州市姑苏区古城保护委员会关于古城历史文化遗存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SZJC2021-GS-G-010)
项目概况
古城历史文化遗存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27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C2021-GS-G-010
项目名称:古城历史文化遗存信息化建设
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佰捌拾陆万陆仟柒佰元整(¥*******.00)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在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合同签订日起1年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需求:
1.项目概述
1.1建设背景
苏州地处中国长三角核心区域,是江南地区文化中心。1982年入选我国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众多优秀文化遗存。其中,苏州古典园林和大运河(苏州段)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如今,苏州古城仍保持着“水陆并行、河街相邻”的双棋盘格局,“三纵三横一环”的河道水系和“小桥流水、粉墙黛瓦、史迹名园”的独特风貌,丰富的历史文化古迹构成了苏州最突出的历史文化特征。
千年文脉看姑苏,苏州历史文化的精髓就集中在姑苏区,古建老宅、古街小巷、小桥流水不仅是姑苏的文化符号,更是世人看苏州、读苏州、品苏州最重要的窗口。做好古城历史文化遗产信息数据采集,挖掘历史文化遗存内涵,是更好对外展示苏州的基础。
2014年以来,姑苏区启动了平江历史街区成片整治保护示范工程,取得了初步成效。2019年,又启动了道前片区整治保护示范工程,古城保护更新成果进一步凸显。结合古城保护的项目进展以及储备项目的研究需要,选择确定古城历史文化遗存信息化建设项目内容。
1.2建设目标
通过古城历史文化遗存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挖掘古城历史文化价值,为后续政府在整合优化提升古城优质资源、推动文旅深度融合、运用市场化手段保护和利用老旧民居等方面的决策工作提供基础信息。
此外,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为制定古城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实施建筑修缮、开展城市更新以及建筑工艺研究提供详实的信息资料和重要依据。同时,在实现古建筑历史文化价值保护的前提下,发挥其使用价值,保持建筑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实现古建筑的活化更新,在一定程度上转化为经济价值。
1.3建设内容
序号 | 建设内容 |
1. | 传统民居和历史建筑信息数据采集 |
2. | 水文化遗产信息采集 |
3. | 古城墙和古牌坊监测信息采集 |
4. | 不可移动文物空间信息采集 |
5. | 数据展示及管理和数据建库 |
6. | 标准规范建设 |
7. | 整合对接 |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和甲级测绘资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联合体中承担与资质相关工作内容的一方需具备该项资格要求)
5.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须明确联合体主办人,代表联合体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至时间:2021年8月11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
(2)CA办理咨询电话:****-********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4,********6;咨询电话:139*****964。
四、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现场提交;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27日13: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1年8月27日13: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K504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规定执行。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七、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姑苏区古城保护委员会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川路510号
联系电话:150*****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旻翔、陆梦吉
电 话: ****-********
招标
|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