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项目采购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项目采购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项目 采购公告 | ||
品目 | 服务/环境服务/水污染治理服务/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服务/水利管理服务/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汕头市 生态环境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04日18:2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05日至2021年08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汕头市金砂路金龙大厦 B 栋 16 楼 1602 室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8月26日09:30 | ||
开标地点 | 汕头市金砂路金龙大厦 B 栋 16 楼 1602 室 | ||
预算金额 | ¥510.18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翁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汕头市 生态环境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工****-********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汕头市金砂路金龙大厦B栋16楼16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翁工****-******** | ||
附件: | |||
附件1 | (3-1)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项目采购项目采购公告.pdf | ||
附件2 | (2-3)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项目采购文件(定稿).pdf |
项目概况
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项目 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金砂路金龙大厦 B 栋 16 楼 1602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JST-DL********-01
项目名称: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项目 采购公告
预算金额:5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采购公告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采购编号:GJST-DL********-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编号:GJST-DL********-01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拟委托一家有相关资质及整治经验的第三方专业技术咨询单位开展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2、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00元,该金额作为本项目招投标的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上述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3、完成期限:
服务期限:服务至2021年12月31日。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财务状况(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2021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上述网站的信用记录截图,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投标)。
②若投标人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投标人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上述书面承诺最迟于本项目评审结束前提供。
4、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认证证书(需含水质检测),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单位均须具有该资质;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 08 月 05日起至2021年 08 月 11日期间(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金砂路金龙大厦B栋16楼1602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带齐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认证证书(需含水质检测)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领取采购文件);
注:如果证明材料原件中有已取得电子证书的,可以提供系统打印的电子证书(加盖相应投标人公章),系统打印的电子证书(加盖相应投标人公章)也可视同为原件。若取得证书可以通过扫描资质证书上的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投标人需提供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 月 2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提前30分钟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金砂路金龙大厦B栋16楼1602室。
十、开标时间:2021年 08 月 2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金砂路金龙大厦B栋16楼1602室。
十二、公告期限:2021年 08 月 04日至2021年 08 月 10日(5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
采购人联系人:李工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传真:****-********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金砂路金龙大厦B栋16楼16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翁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42@qq.com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汕头分公司
2021年08月04日
合同履行期限:2021.12.31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规划建设万里碧道的重大决策,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河湖碧水清流,加快推动我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保障水环境安全,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河长办关于印发<广东省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函》(粤环函[2020]280号)的要求及市领导批示,启动本项目。
2、项目名称: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3、服务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00元,该金额作为本项目招投标的最高限价。
投标报价超过上述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注: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报价中包含成果编制费、人工费、交通费、通讯费、加班费、专家评审费、人员差旅费、图件制作费、税费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单位利润。
二、工作内容
(一)工作范围和对象
1、工作范围
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现场排查工作覆盖广东省万里碧道近期及中期建设任务、国考断面达标攻坚重点流域、全市所有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以及小于100平方公里的重要河流、所有中型以上水库及重要的小型水库、重要海岸线。
经统计,汕头市涉及河流50条,水库18个,海岸线6处排查河流长度约827km,排查长度约1330km(排查长度河流以两岸计,海岸线以一侧计,湖泊水库以周长计),其余河流所涉及排污口不在本次专项行动范围内,同时包括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挂图作战管理系统内历史排口的复核。
2、工作对象
(1)排查范围以干流两侧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一侧延伸2公里,包括所有人工岸线(城镇岸线、渔业岸线、临江工业岸线、江堤岸线、特殊用途岸线等),自然岸线(滩涂、湿地等)和江心岛。
(2)排查对象包括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流域排放废水的排污口,及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二)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内容包括人工现场排查、监测(包括现场快速检测及实验室监测)、初步溯源、内部质控、分类整治指导意见、规范化管理等,
1、开展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
开展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工作,排查范围约827km,排查长度约1330公里(河流排查长度须按两岸考虑),具体任务如下:
(1)全面排查。采样人工现场踏勘手段,对排查范围及对象进行全面调查,完成全覆盖、全口径的入河(海)排污口的排查、核实工作,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现场排查工作须严格按照排查手册执行。
(2)开展监测。按照边排查、边监测的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同步开展入河(海)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对现场快速检测出现超标或存疑的排污口采样后进行复测。根据实际条件,可采取现场快速监测、人工取样监测等方式。
排污口监测是有水必测,包括现场的快速检测和实验室监测。现场快速检测是对所有具备采样条件的排污口进行检测,监测因子包括pH、高锰酸盐指数(或COD)、氨氮、总磷、流量;实验室监测是对快速检测异常(包括感官异常及快检指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的排污口进行检测,排污口监测因子主要包括:pH值、盐度(选测)、COD、氨氮、总磷、总氮,对于特殊排污单位(如工业排污)根据废污水性质,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对于河口水质监测因子参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关要求,监测频次均为1次。
对工作范围自行抽取不小于河段总长度的1%进行内部质控,最后须出具质控报告。
(3)溯源分析。在排查和监测的基础上,对排污口进行初步溯源。
2、开展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分类整治与规范化建设工作
(1)分类整治指导意见。在排污口排查的基础上,提出排污口分类整治指导意见,指导各县(区)进行排污口整治。
(2)规范化管理。建立入河(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形成入河(海)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方案。
分类型分步骤地指导开展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厘清污水来源和责任主体,按照“取缔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指导县(区)对现场核查阶段形成的排污口名录进行分类整治,结合整治进度,选取10%已完成整治的重点问题排污口进行整治效果评估。
三、项目主要成果
1、《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
2、《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名录》
3、《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分布图》
4、《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实验室检测报告》
5、《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质控报告》
6、《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分类整治指导意见》
7、《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整治效果评估报告》
8、《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方案》
四、项目进度要求
1、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现场排查工作,完成并提交排污口名录,同时形成各镇区入河(海)排污口整治名单,提交汕头市现场排查工作成果报告。
2、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入河(海)排污口整治效果评估工作,提交《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整治效果评估报告》《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方案》。
五、支付进度
项目总经费*******.00元。
1、第一期支付:采购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对应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2、第二期支付:采购人在中标人提交《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名录》、《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分布图》、《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实验室检测报告》、《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质控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对应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3、第三期支付:采购人在中标人提交《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分类整治指导意见》、《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整治效果评估报告》、《汕头市入河(海)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方案》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对应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注:中标单位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认证证书(需含水质检测),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 单位均须具有该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5日至2021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金砂路金龙大厦 B 栋 16 楼 1602 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金砂路金龙大厦 B 栋 16 楼 1602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 生态环境局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
联系方式:李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 址:汕头市金砂路金龙大厦B栋16楼1602室
联系方式:翁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工
电 话: ****-********
招标
|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