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压器等物资设备招标公告

增压器等物资设备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3-334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铁路局将于2013年 10 月 24 日组织招标采购。
一、采购项目:
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

标段号

序号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供货时间

供货地点

备注

1

增压器

ZD320D

36

2013.11.30

包24集12

2

螺杆压缩机

TSA-330

4

2013.11.30

包2集2

3

主断路器

TDVA360/25

10

2013.11.30

集10

4

曲轴

DF4DK

1

2013.11.30

5

曲轴

DF7C(过度型)

2

2013.11.30

6

曲轴

DF8B

3

2013.11.30

7

联合调节器

302D

2

2013.11.30

8

联合调节器

PGMV

2

2013.11.30

9

联合调节器

D型

2

2013.11.30

10

启动变速箱

DF8B

2

2013.11.30

11

司机控制器

S710A

2

2013.11.30

12

司机控制器

S710B

2

2013.11.30

13

司机控制器

TKS10

2

2013.11.30

14

空气冷却器

DF8B

2

2013.11.30

15

静液压变速箱

DF8B

1

2013.11.30

16

主发电机

JF204D

1

2013.11.30

17

牵引电动机

ZD109C

3

2013.11.30

18

电阻制动装置

DF8B

2

2013.11.30

19

中冷器

DF5(外置单节)

4

2013.11.30

包2集2

20

中冷器

DF5(内置4节)

4

2013.11.30

包2集2

21

劈相机

YPX3-280M-4

1

2013.11.30

22

主变压器风机组

TZTF-6.0

2

2013.11.30

包2

23

制动风机组

TZTF-5.6

4

2013.11.30

包2集2

24

牵引通风机组

SS4G

2

2013.11.30

25

硅整流机组 (Ⅱ柜)

YCZ2015

2

2013.11.30

26

硅整流机组 (Ⅰ柜)

YCZ2015

2

2013.11.30

27

司机控制器

TKS231A

6

2013.11.30

包4集2

28

司机控制器(主)

SS9(0-18档位)

4

2013.11.30

29

司机控制器(辅)

SS9(0-18档位)

4

2013.11.30

30

牵引通风机组

SS9

1

2013.11.30

31

制动风机组

SS9

1

2013.11.30

二、主要事项:
一标段技术要求:
1、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产品需适用于内燃机车及装车使用,并通过原铁道部认证。
2、辅助性能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产品有质量检验、检测、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证明文件及资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通过当年年审,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企业需通过国际铁路行业标准CRCC认证,并取得有效证书。
(4)企业必须具有原铁道部相关产品的定点和认证资质。
(5)产品需适用于内燃机车装车使用,需具备原铁道部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6)同类产品装车业绩:必须提供具有两个铁路局以上的内燃机车中标及使用业绩证明,同时符合DF8B机车装车条件,与现有机车增压器统一性,并具有良好的用户评价。
(7)投标文件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3、质量保证要求:
(1)相关标准应符合国标或铁标规定。
(2)要求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要求可靠性高。
(4)安装方式要求与原铁道部机车设计规范。
(5)按照铁路标准,质量保质期为一个中修期或30万公里。
4、售前售后服务要求:
(1)要求质保期为一个中修期或30万公里,在质保期间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除人为原因造成外,由厂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2)提供验收有关合格证。
(3)在保质期内若由于产品质量给机务段造成损失,厂方应接受双方协商的经济处罚。
(5)在设备运用期间,如出现故障活其他使用问题,厂方应在收到使用方通知后,立即给予答复,如需现场处理,技术人员要求在24小时内抵达用户单位,提供维修、技术服务,处理故障,不得影响机车正常运用。
5、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要求:本次招标为交钥匙工程,厂家负责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试运转工作。其间所发生的制造费、运输费、基础施工费、工艺管线施工费、调试材料费均由中标厂家承担,招标方给予相应配合。
二标段技术要求:
1、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产品需适用于内燃机车及装车使用,并通过原铁道部认证。
2、辅助性能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产品有质量检验、检测、或者技术鉴定的证明文件及资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通过当年年审,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企业需通过铁路行业标准CRCC认证,并取得有效证书。
(4)企业必须具有原铁道部相关电源产品的定点和认证资质。
(5)产品需适用于内燃机车装车使用,
(6)同类产品装车业绩:必须提供具有三个铁路局以上的内燃和电力机车中标及使用业绩证明;装车数量不少于1000台,并具有良好的用户评价。
(7)投标文件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3、质量保证要求:
(1)相关标准应符合国标或铁标规定,质量保证期为一个中修期或30万公里。
(2)相关标准应符合国标或铁标规定。
(3)要求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售前售后服务要求:
(1)要求质保期为30万公里或一个中修期,在质保期间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除人为原因造成外,由厂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2)应符合国家三包条例,厂方需提供质量保证期原件。
(3)对由于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产品缺陷或故障,保证在装车使用保证期内,若由于产品质量给机务段造成损失,厂方应接受双方协商的经济处罚。
(4)在设备运用期间,如出现故障活其他使用问题,厂方应在收到使用方通知后,立即给予答复,如需现场处理,技术人员要求在24小时内抵达用户单位,提供维修、技术服务,处理故障,不得影响机车正常运用。
5、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要求:本次招标为交钥匙工程,厂家负责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试运转工作。其间所发生的制造费、运输费、基础施工费、工艺管线施工费、调试材料费均由中标厂家承担,招标方给予相应配合。
6、配件、附件要求:质保期间,厂方应提供充足备品存放相关机务段,便于及时更换处理。
三标段技术要求:
1、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产品需适用于电力机车装车使用,并通过原铁道部认证。
2、辅助性能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产品有质量检验、检测、或者技术鉴定的证明文件及资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通过当年年审,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企业需通过国际铁路行业标准CRCC认证,并取得有效证书。
(4)企业必须具有原铁道部相关电源产品的定点和认证资质。
(5)产品需适用于电力机车装车使用,均需具备原铁道部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6)同类产品装车业绩:必须提供具有三个铁路局以上的电力机车中标及使用业绩证明;装车数量不少于1000台,并具有良好的用户评价。
(7)中标后,其中提供3台主断路器供SS9机车装车使用。
(8)投标文件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3、质量保证要求:
(1)相关标准应符合国标或铁标规定。
(2)要求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要求可靠性高。
(4)安装方式要求与原铁道部机车设计规范。
(5)按照铁路标准,质量保质期为一个中修期或50万公里。
4、售前售后服务要求:
(1)要求质保期为一个中修期或50万公里,在质保期间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除人为原因造成外,由厂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2)提供验收有关合格证。
(3)在保质期内若由于产品质量给机务段造成损失,厂方应接受双方协商的经济处罚。
(5)在设备运用期间,如出现故障活其他使用问题,厂方应在收到使用方通知后,立即给予答复,如需现场处理,技术人员要求在24小时内抵达用户单位,提供维修、技术服务,处理故障,不得影响机车正常运用。
5、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要求:本次招标为交钥匙工程,厂家负责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试运转工作。其间所发生的制造费、运输费、基础施工费、工艺管线施工费、调试材料费均由中标厂家承担,招标方给予相应配合。
6、配件、附件要求:质保期间,厂方应提供充足备品存放相关机务段,便于及时更换处理。
四标段技术要求:
1、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机车配件需适用于内燃机车装车使用,并通过原铁道部认证。
2、辅助性能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产品有质量检验、检测或者技术鉴定的证明文件及资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通过当年年审,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企业需通过原铁道部资质或铁路行业标准CRCC认证,并取得有效证书。代理商必须持有有效代理资质。
(4)投标文件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3、质量保证要求:
(1)相关标准应符合国标或铁标规定。
(2)要求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要求可靠性高。
(4)安装方式要求与原铁道部机车设计规范。
(5)按照铁路标准,质量保质期为一个中修期或30万公里。
4、售前售后服务要求:
(1)要求质保期为一个中修期或30万公里,在质保期间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除人为原因造成外,由厂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2)提供验收有关合格证。
(3)在保质期内若由于产品质量给机务段造成损失,厂方应接受双方协商的经济处罚。
(5)在设备运用期间,如出现故障活其他使用问题,厂方应在收到使用方通知后,立即给予答复,如需现场处理,技术人员要求在24小时内抵达用户单位,提供维修、技术服务,处理故障,不得影响机车正常运用。
5、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要求:本次招标为交钥匙工程,厂家负责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试运转工作。其间所发生的制造费、运输费、基础施工费、工艺管线施工费、调试材料费均由中标厂家承担,招标方给予相应配合。
6、配件、附件要求:DF7机车曲轴1根为7C过度型、1根为7G。质保期间,厂方应提供充足备品存放相关机务段,便于及时更换处理。
五标段技术要求:
1、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产品需适用于电力机车装车使用,并通过原铁道部认证。
2、辅助性能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厂委托代理资质;产品有质量检验、检测、或者技术鉴定的证明文件及资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通过当年年审,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企业需通过国际铁路行业标准CRCC认证,并取得有效证书。
(4)产品必须具有原铁道部相关产品的定点和认证资质。
(5)产品需适用于电力机车装车使用,具备原铁道部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6)同类产品装车业绩:必须提供具有两个铁路局以上的内燃和电力机车中标及使用业绩证明;并具有良好的用户评价。
(7)投标文件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3、质量保证要求:
(1)相关标准应符合国标或铁标规定。
(2)要求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要求可靠性高。
(4)安装方式要求与原铁道部机车设计规范。
(5)按照铁路标准,质量保质期为一个中修期或50万公里。
4、售前售后服务要求:
(1)要求质保期为一个中修期或50万公里,在质保期间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除人为原因造成外,由厂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2)提供验收有关合格证。
(3)在保质期内若由于产品质量给机务段造成损失,厂方应接受双方协商的经济处罚。
(5)在设备运用期间,如出现故障活其他使用问题,厂方应在收到使用方通知后,立即给予答复,如需现场处理,技术人员要求在24小时内抵达用户单位,提供维修、技术服务,处理故障,不得影响机车正常运用。
5、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要求:本次招标为交钥匙工程,厂家负责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试运转工作。其间所发生的制造费、运输费、基础施工费、工艺管线施工费、调试材料费均由中标厂家承担,招标方给予相应配合。
6、配件、附件要求:质保期间,厂方应提供充足备品存放相关机务段,便于及时更换处理。
7、交货日期要求:2013年11月30日。
8、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额一年后付清。
9、验收方式:须通过机车各项机能实验,不得影响机车
正常使用。
10、评标方式:最低评标价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产品通过铁道部检测中心的质量检测,具备销售业绩,注册资金 200万元及其以上。
四、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呼和浩特铁路局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五、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 2013年 10 月 17 日 11 时 00 分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 2013年 10 月 24 日 08 时 30 分
投标及开标会议地点:新华广场东南,维多利购物中心北华夏银行西侧首府广场小额贷款1号写字楼12层。
地点咨询联系人:李铁霞,联系电话:0471—******* 139*****606
六、联系方式:
技术参数咨询电话:****-******* 联系人: 张开河
招标文件咨询电话:****-******* 传真:****-******* 联系人:黄云龙
投标程序咨询电话:0471-*******。 联系人:邸建宏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百度查询--《呼和浩特铁路局招标网》
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中标或未中标均不退还。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工行铁路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呼铁物资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帐号:****************987;
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否则责任自负;开标日招标文件费未到帐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前须到招标办财务(在开标会议地点)开收据,截止开标前10分钟财务不再办理,凭收据到铁路局招标办公室办理投标其他手续。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0471—*******
由于招标方原因需要重新组织的招标,已交纳过标书费的投标人,需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注明已交纳标书费的招标编号、包件号、开标日期、联系人及电话,到招标办财务签认盖章作为交款凭证。
由于投标方原因不能参加开标,已交纳的标书费不予退回。
八、即日开始报名,报名方式:书面传真至****-*******,注明①投标编号;②投标项目(包号)号,③投标单位名称;④联系人姓名;⑤联系电话。⑥单位公章;⑦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

报名表格式:
标段号
投标报名表 (公章) 日期 (本表投标单位应字体、表格放大)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编号

及标段号

如12-235-2、12-235-5

九、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呼和浩特铁路局招标办公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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