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杭绍台安装项目公区灯具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杭绍台安装项目公区灯具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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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项目公区灯具集中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WZ*******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516号)、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以《关于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17〕66号)和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全线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18〕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杭绍台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复星民营联合体资本、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浙江省、台州市、绍兴市的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复星民营联合体资本51%,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15%、浙江省13.6%、台州市10.2%、绍兴市10.2% ,招标人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招标人为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站房及相关工程HSTFJ-3标段安装工程嵊州站、天台站。本项目公区灯具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依据

2.1项目概况

嵊州新昌站位于嵊州市和新昌县交界处,在嵊新大道以西,茶坊庄村以南,嵊州新昌站为金甬车场与杭绍台车场的换乘车站,其中杭绍台铁路嵊州新昌站中心里程DK94 900,车场规模为2台6线(含正线2条);嵊州新昌站站房结构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中间候车大厅屋面采用钢网架结构,杭绍台场塔楼为混凝土屋面,杭绍台场雨棚为双柱双悬挑混凝土结构、金甬场雨棚为单柱双悬挑钢结构;站房总建筑面积为24988.8 m2(架空层预留旅服开发部分,建筑面积11698 m2不计入站房面积指标),建筑底层设置架空层,地上2层,站房建筑高度为23.95m(室外落客平台地面至站房檐口的高度)。

天台站为新建中型客运车站,位于天台县龙山一村西南侧,距离县城中心约6km,站型为线侧下式,站中心里程为DK141 084,车场规模为2台6线(含正线2条),在新建站房与邻近站房的杭绍台场站台间,预留台金城际引入1台1线的条件,(邻近站房5股道中心线至新建站房轴线距离为37.250m)。近期,邻近站房的站台一侧采用放坡。设置岛式站台2座(450m×11.5m×1.25m),站中心轨顶标高为68.058m。车站站房为线侧下式,设置8.0m宽旅客进站地道、旅客出站地道各1座。站房结构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中间候车大厅屋面采用钢网架结构,两侧为混凝土屋面;雨棚为双柱双悬挑混凝土结构。站房总建筑面积为14401.15㎡,地下1层,地上3层,站房建筑高度为22.550m。

2.2招标依据:

2.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本次招标的范围

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站房及相关工程HSTFJ-3标段安装工程嵊州站、天台站公区灯具供货、配合、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工作。本次招标采购产品所需公区灯具具体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业照明用灯具生产、供应资质的生产制造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三证),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

4.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灯具均须通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

4.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4.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8年度至2020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4.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4.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①近3年(2018年8月至今)至少有1个独立完成的不少于300万的铁路车站、机场航站楼、地铁车站招标物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上述业绩最终用户颁发的运营证明(需无不良行为记录)。

4.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产生质量问题同用户发生纠纷;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4.1.8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0万元。

4.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及OEM产品投标,投标人须出具非OEM产品承诺书(盖章原件);灯具壳体有生产厂家永久性商标。

5.竟谈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5.1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潜在投标人购买竞谈文件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或www.lubanec.com)注册通过的供应商按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流程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请投标人于2021年8月5日上午9:00:00至2021年8月8日上午9:00:00,将投标申请表(附件1)和公对公账户付款截图(标书费)发送至招标人邮箱(********17@qq.com),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购买竟谈文件,购买方式为电汇,购买标书时,必须使用公对公账户付款,若使用非公账户打款费用将不予退还,打款账号信息为(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六里桥支行;银行帐号:****************0613,付款时请备注:WZ*******杭绍台安装公区灯具标书费),在鲁班网上统一下载竟谈文件。投标人将打款截图发送至招标人QQ:********17@qq.com%EF%BC%8C%E6%8B%9B%E6%A0%87%E4%BA%BA%E5%9C%A8%E6%94%B6%E5%88%B0%E6%89%93%E6%AC%BE%E6%88%AA%E5%9B%BE%E5%B9%B6%E6%A0%B8%E5%AE%9E%E6%A0%87%E4%B9%A6%E8%B4%B9%E5%88%B0%E8%B4%A6%E5%90%8E%E5%BC%80%E9%80%9A%E4%B8%8B%E8%BD%BD%E6%A0%87%E4%B9%A6%E6%9D%83%E9%99%90%E3%80%82">********17@qq.com,招标人在收到打款截图并核实标书费到账后开通下载标书权限。

5.3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时间为:请投标人于2021年8月12日9时00分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12日9时00分,递交方式同时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投标人需把在中铁鲁班电子商务平台递交带签字盖章的pdf版标书一份,可编辑word版一份,两份内容必须一致,不一致按照pdf版本为准。

(2)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两副),电子版一份(用优盘存储)递送至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高新区云山道与海缘西路交口242号西2-6号楼,以邮寄的方式递交,邮寄信息如下:联系人:谭立红,联系电话:159*****971,邮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高新区云山道与海缘西路交口242号西2-6号楼。

(3)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的型号的灯具样品请邮寄至: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999号万丰宿舍楼 ,联系人:魏彤彤,联系电话:188*****967。样品请于开标前两天邮寄到此地址。

注:样品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本企业生产的完整包装样品灯(提供80w嵌入式LED筒灯、80w明装LED筒灯、80W嵌入式LED筒灯(可调角度)各一套,并贴好二维码标签,扫描二维码应能查询灯具型号规格、生产厂家、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等相关内容)

以上两种递交方式必须全部按照要求递交成功。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体

6.1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或www.lubanec.com)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站房项目经理部安装分部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高新区云山道与海缘西路交口242号西2-6号楼

联 系 人:谭立红

电 话:159*****971

电子邮件:********17@qq.com">********17@qq.com

竞谈公告附表

包件号

标的物名称

暂定数量

供货日期

送货地点

竞谈文件费用及投标保证金

付款方式

备注

GQDJ-01

公区灯具

548套

以合同签订为准

杭绍台项目

标书费500元

保证金无

1、本合同无预付款。

2、乙方于对账当月18日前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结算)交至甲方签收,甲方在对账次月,向乙方支付上月对账货款金额的80%,以此类推。待供货完成并办理最终结算后付至总货款的95%,如乙方未及时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办理请款手续甲方有权将当月付款延迟至下月支付。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自总承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贰年后全额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乙方交付的货物仍应满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合理使用期限。

3、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 3 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设备的供应,也不得以诉讼或其他方式要求甲方支付欠款。


注:此数量为暂估量,结算时以实际送货量为准。


附件1

投标申请表

竞谈编号:WZ*******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必填)


备注

投标人电汇购买标书时,请在电汇备注中注明:WZ*******杭绍台安装公区灯具标书费

1.投标人是否为鲁班电商平台注册会员:

是□否□

2.投标人是否响应竞谈公告:

是□否□

3.投标人是否满足竞谈人公告中的资格要求

是□否□

4.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灯具 安装 中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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