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人民法院关于庐江县九洲精密器件有限公司位于庐城镇三环路南侧工业园内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及附属物(重新一拍)的公告
庐江县人民法院关于庐江县九洲精密器件有限公司位于庐城镇三环路南侧工业园内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及附属物(重新一拍)的公告
拍卖公告
郑重说明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除《拍卖公告》中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活动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在拍卖过程中,法院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除买受人悔拍情形以外,法院也不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举报电话:****-********。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卖成交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因拍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联系。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9月13上午10:00时至2021年9月14日下午18:0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庐江县九洲精密器件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庐江县庐城镇三环路南侧工业园内的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庐国用(2006)第651号,坐落于庐城三环路南侧工业园内,使用权面积为1465㎡,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53年6月9日;证号为庐国用(2014)第0106号,坐落于庐城三环路南侧、新华书店东侧,使用权面积为1246.5㎡,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49年9月7日;
建筑物:庐江县庐城镇环城北路501号101房,证号为(2006)16819号,建筑面积为465.22㎡,规划用途为工业,房屋性质为自用房,房屋结构为砖木结构;另还有六个无证建筑,建筑面积分别为168㎡、168㎡、180㎡、7.7㎡、55㎡、260㎡;
附属物:桂花树一棵,香樟树5棵,水井1座,变压器1座,电动门1扇,围墙长185.7米,高2.2米;
评估价:人民币*******元;
起拍价:人民币*******元;
保证金: 人民币350000元。
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若拍卖成交,现状交付。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能否办理不动产权及其他相关产权证照转移的手续、办理不动产权及其他相关产权证照转移的手续所需的时间、涉案房产不动产权及其他相关产权证照转移办理所涉及的税费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税费缴纳及其他等一切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不动产权及其他相关产权手续或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其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不动产权及其他相关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办理的任何承诺,不承担不动产权及其他相关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办理涉及的一切税、费。不动产权及其他相关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办理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房屋维修基金、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9月8日之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地址:庐江县庐城镇经二路与城东大道交口)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特别提醒: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本标的物曾有过五次悔拍记录。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有商业贷款需求的竞买人可于公告期内到:
1、合肥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内容:提供担保、代办核税过户、代办抵押)
贷款担保工作流程: ①、提供贷款材料、签订担保合同、成功拍得标的物;②、核税过户;③、办理抵押、银行放款;④、完成拍卖。
收费标准:收取贷款金额2%的贷款担保费用。
联系人:赵女士:****-********、********066
地址:合肥市宿州路236号房地产大厦A座8楼
2、意向竞买人也可采用其他方式筹款。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确保竞买人能获得担保贷款的资格。竞买人一旦举牌,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物后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
法院联系人:童法官 181*****319
法院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城东大道与经二路交口
拍卖辅助机构: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辅助机构联系人:156*****737(请于工作时间联系)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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