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宁竞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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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发布时间: 2021年8月4日 12:38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20日10时至2021年10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钱包金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1.85%的股权,评估价值:********元,起拍价:*******元,保证金:800000元,增价幅度:40000元。特别说明:竞买人应在竞拍前须向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本标的变更手续条件及有关事宜,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和法律责任。二、竞买人条件(自然人与法人):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京东账户(未有京东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原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期间。四、变卖流程: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意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七、标的物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法由当事人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九、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请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恩施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170*****767】,请买受人交余款时备注“拍卖款、拍卖标的物名称及买受人姓名(或名称)”,付款后第二天(除节假日外)由本人携带付款凭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41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标的物交付时间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3日内。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相关事宜咨询电话:134*****536举报监督电话:****-*******、湖北省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京东网技术咨询热线:********86联系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
所含标的物


  • 拍卖尚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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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arget="_blank" title="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钱包金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1.85%的股权" clstag="pageclick|keycount|pmsifa_gonggao|1">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钱包金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1.85%的股权
    所在地:宁夏
    变卖价:¥845.398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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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竞买 持有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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