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一体化管理手册应用及落地应用招标公告

基建一体化管理手册应用及落地应用招标公告

基建一体化管理手册应用及落地应用
招 标 公 告

一、项目名称:基建一体化管理手册应用及落地应用

二、工程概况:基建一体化管理手册应用及落地应用。项目计划总投资60.00万元。

三、工程地点:佛山市

四、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五、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报名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企业管理咨询),且企业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

2、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

3、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原件一式两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正一副;报名时递交且提供原件校验,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七、确定正式投标人: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等于5家时,全部选取为正式投标人;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超过5家时,则按《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办法”进行评审,选取5家为正式投标人。不足5家时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九、公告发布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3年10月10日至 2013年10月14日;

投标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5日至2013年10月21日。

十、现场接受投标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3年10月21日09: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6:00时。

十一、投标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天润路333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十二、招标文件售价:正式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十三、招标代理:广州曦达电力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田书俊,联系电话:137*****950

附件:《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单位(盖章):广东电网公司佛山供电局


附件:
2-1.(招标公告)基建一体化管理手册应用及落地应用.doc

2-2.(资格预审文件)基建一体化管理手册应用及落地应用.doc

基建一体化管理手册应用及落地应用 资格预审文件 招 标 人:广东电网公司佛山供电局 招标代理:广州曦达电力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申请人须知 1 1.总则 4 2. 资格预审文件 4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4 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6 6. 通知和确认 6 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7 8. 纪律与监督 7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7 第二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8 1. 审查方法 11 2. 审查标准 11 3. 审查程序 11 4. 审查结果 12 第三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13 封面 14 目 录 15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1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7 三、授权委托书 18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19 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20 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汇总表 21 七、正在进行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汇总表 23 八、2010年至今企业已完同类工程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一览表 25 九、企业重合同守信用证明 25 十、认证体系: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5 十一、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25 十二、以往工程业主评价文件(原件备查) 25 十三、工程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5 十四、资格预审择优评审表 25 十五、其他资料 26 第一章 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广东电网公司佛山供电局地址:广东省佛山市汾江南路1号联系人:邓工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曦达电力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金融广场1601室联系人:田书俊 电话:137*****950 传真:****-******** 1.1.4 项目名称 基建一体化管理手册应用及落地应用 1.1.5 建设地点 佛山市 1.2.1 资金来源 电力发展金及银行贷款 1.2.2 资金落实情况 100% 1.3 建设规模、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基建一体化管理手册应用及落地应用。项目计划总投资60万元。招标范围:基建一体化管理手册应用及落地应用,梳理基建管理要求,融合风险体系管理要求,促进基建工程全过程管理规范化,落实基建一体化管理 1.4.1 申请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1、投标报名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企业管理咨询),且企业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 2、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 3、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不接受 3.1.1 申请人需补充的其他材料 无 3.2.4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2年 3.2.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0-2012年 3.2.7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10年至今 3.3.1 签字、盖章要求 申请人应按本章第3.1款和第3.2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封面页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要求盖单位公章的文件,正副本均须原件。 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3.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4.1.2 封套上写明 基建一体化管理手册应用及落地应用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2013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单位名称: 4.2.1 申请截止时间 2013年 月 日16时00分 4.2.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 广州市天河北路天润路333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2.5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 2013年 月 日09时30分至11时00分;14:30时至16时00分 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 5人及以上单数 5.2 资格审查方法 有限数量制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1.2 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5 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 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8)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有不良记录的;(9)母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公司同时参与投标。 1.5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 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2. 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包括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预审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复印件; (3)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4)近年财务状况表;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6)正在进行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8)其他材料: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3.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三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3.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3.2.3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工商股东登记等材料的复印件。 3.2.4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2.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2.6 “正在进行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2.7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 3.3.1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3.3 具体装订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不装订)。《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审核。 4.1.2 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 4.1.3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 4.1.4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 4.1.5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 4.1.6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2.1 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2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3 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5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5.1 审查委员会 5.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审查委员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组建。 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2 资格审查 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二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6. 通知和确认 6.1 通知 招标人以书面传真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6.2 解释 应申请人书面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 6.3 确认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应在2日内以书面传真形式明确表示是否参加投标。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因此造成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5个的,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二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 8. 纪律与监督 8.1 严禁贿赂 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 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8.3 保密 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 五 2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2.1 初步审查标准 申请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申请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单位章 申请文件格式 符合第三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申请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2.2 详细审查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第一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一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一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一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一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3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100分) 一、企业业绩(30分) 2010-2012年度已完成有类似工程业绩一个得3分,最高得30分;(须附相关的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二、资信证明(40分) 1. 2012年财务年终报表显示的净利润50元及以下得1分,净利润每增加20万元,加1分,满分10分,亏损为0分。 2.2012年财务年终报表显示的净资产200万元及其以下得1分,净资产每增加50万元,加0.5分,满分10分,亏损为0分。 3.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每项3分、共9分。 4.公司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得5分,200万元至500万元得4分,200万元及以下得3分。 5.2010-2012年度重合同守信誉证明有则得6分、无则得0分。 三、综合评价(30分) 以往工程回访服务总体评价,很好得25分,较好得15分,一般得5分,较差0分。 获得奖项国家级5分,省级3分,市级1分无则得0分。满分5分。说明: 1、投标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不得有任何虚假和隐瞒,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2、同一工程项目按最高奖项记分一次; 3、“企业业绩”应列明项目名称、工程规模、合同金额、日期;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 4、“资信证明” 中提供2012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 5、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须提供原件核对,无原件核对的复印件不计分。 1. 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数量。 2. 审查标准 2.1 初步审查标准 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审查标准 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3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4 投标申请人的选取办法通过符合性检查的单位达6家及以上时,则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选择前5家为正式投标人。 3. 审查程序 3.1 初步审查 3.1.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1.2 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一章“申请人须知”第3.2.3项至第3.2.7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2 详细审查 3.2.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2 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款、第2.2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2)有第一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3.4 评分 3.4.1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5个且没有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 3.4.2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3款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3.4.2各投标申请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各投标申请人打分的平均分。 4. 审查结果 4.1 提交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的数量不足5个的,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第三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封面 基建一体化管理手册应用及落地应用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 资格预审申请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授权委托书 4.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5. 财务状况表 6. 已完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7. 正在进行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8. 2010~2012年度企业已完同类工程主要业绩 9. 企业重合同守信用证明 10. 认证体系: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1.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12. 以往工程业主评价文件(原件备查) 13. 工程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14. 资格预审择优评审表 15. 其他资料。(注:第一至十一项为必备条件,缺项应说明原因。)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招标人名称): 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资格。 2、我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第一章“申请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 话: 传 真: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4个月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复印件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申请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技术职称 电话 传真 技术职称 电话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总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1、基本数据项目 金额(万元)资金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总资产 其中:流动资产 总负债 其中:流动负债 2012年度年营业额(万元) 注:附2012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章 日期 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汇总表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规模 完成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电话 合计 6-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总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 项目描述 备注 七、正在进行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规模 委托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电话 合计 7-1正在进行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工程质量 项目总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 项目描述 备注 八、2010年至今企业已完同类工程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一览表 申请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项目名称 工程规模 获奖时间 获何种奖 业主 业主咨询电话 项目总负责人(签字):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签字):说明:1、表中获何种奖是指企业获得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颁发的奖项。 2、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九、企业重合同守信用证明 十、认证体系: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十一、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十二、以往工程业主评价文件(原件备查) 十三、工程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十四、资格预审择优评审表项目名称: 广东电网公司佛山供电局序 号 审查项目 要 求 投标人满足或超过业绩要求项目(由申请人填写) 页码 投标人自评分 招标人审核一 一、企业业绩(30分) 2010-2012年度已完成有类似工程业绩一个得3分,最高得30分;(须附相关的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三 二、资信证明(40分) 1. 2012年财务年终报表显示的净利润50元及以下得1分,净利润每增加20万元,加1分,满分10分,亏损为0分。 2.2012年财务年终报表显示的净资产200万元及其以下得1分,净资产每增加50万元,加0.5分,满分10分,亏损为0分。 3.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每项3分、共9分。 4.公司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得5分,200万元至500万元得4分,200万元及以下得3分。 5.2010-2012年度重合同守信誉证明有则得6分、无则得0分。 四 三、综合评价(30分) 以往工程回访服务总体评价,很好得25分,较好得15分,一般得5分,较差0分。 获得奖项国家级5分,省级3分,市级1分无则得0分。满分5分。 十五、其他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资格预审申请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件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原件     8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原件备查     服务合同   原件备查     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如有)   原件备查     9 ……        注: 1、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2、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5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3、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8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4、本表一式两份(不装订),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6、投标申请人应尽量提供“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项的业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准确的,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招标人对投标人业绩的核查效率。 7、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如有)不需要原件备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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