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生态环境局关于防城港市钢结构件加工项目拟作出审批公示
港口生态环境局关于防城港市钢结构件加工项目拟作出审批公示
1.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港口生态环境局防城港市钢结构件加工项目审批公示
我局受理了防城港市港口区远盛贸易有限公司提交的防城港市钢结构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建设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大西南临港工业园区A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沧狮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大西南临港工业园区A区,项目占地面积38.5亩,主要建设钢结构生产厂房、钢结构料场、办公楼以及相应配套设施等。项目原料为锰板、焊丝、油漆、氧气、二氧化碳、乙炔(均合法外购),工艺为材料检验、放样切割、卷板制型,检查、焊接、刷漆、验收、交接。建设规模为年生产2万吨钢结构件。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1.2%。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粉尘、扬尘、切割烟气、刷漆废气、厨房油烟、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噪声、建筑垃圾、边角料、焊渣、漆桶、焊接切割除尘灰、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生活垃圾等。通过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和营运期间粉尘、水、噪声、固废等各项环保措施,对环境影响不大。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2021年8月5日港口生态环境局受理情况》下面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链接。
四、公示时间: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11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港口区凯乐路50号防城港市港口生态环境局,邮编:*******。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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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1.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港口生态环境局防城港市钢结构件加工项目审批公示
我局受理了防城港市港口区远盛贸易有限公司提交的防城港市钢结构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建设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大西南临港工业园区A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沧狮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大西南临港工业园区A区,项目占地面积38.5亩,主要建设钢结构生产厂房、钢结构料场、办公楼以及相应配套设施等。项目原料为锰板、焊丝、油漆、氧气、二氧化碳、乙炔(均合法外购),工艺为材料检验、放样切割、卷板制型,检查、焊接、刷漆、验收、交接。建设规模为年生产2万吨钢结构件。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1.2%。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粉尘、扬尘、切割烟气、刷漆废气、厨房油烟、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噪声、建筑垃圾、边角料、焊渣、漆桶、焊接切割除尘灰、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生活垃圾等。通过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和营运期间粉尘、水、噪声、固废等各项环保措施,对环境影响不大。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2021年8月5日港口生态环境局受理情况》下面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链接。
四、公示时间: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11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港口区凯乐路50号防城港市港口生态环境局,邮编:*******。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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