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花园老小区改造工程(监理)(04/0033230ec28f3e0b4e20a3f25a17ce5cc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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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港花园老小区改造工程(监理)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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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港花园老小区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大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榭经资函〔2020〕22号、榭经资函〔202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大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大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大榭开发区海港花园小区。

建 设 规 模:总建筑面积104936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土建、市政、景观绿化、泛光照明、智能化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 :3950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建安费:3500万元。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

招 标 范 围:海港花园老小区改造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及工程保修期监理服务。

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2021年4月、5月、6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监理的除外);

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入围通知书发出前对其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入围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

3.7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2)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在系统中录入完成。

3.8投标申请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9日16时00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4日到2021年8月6日16:00时(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220.189.216.214:9080)下载招标文件。(也可从大榭开发区网站-办事服务-大榭公共资源交易,进入“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网站,在主页“注册入口”注册登录)

4.2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220.189.216.214:9080)中下载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6 网上下载标书的操作方法,可到“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栏,下载《大榭区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咨询电话:****-******** 152*****009顾工)。

4.7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4000 元; 

形式一: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形式二:电子保险保单

出具单位一: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具体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仑中心支公司经办。

联系电话: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仑中心支公司经办:****-********/139*****384(黄文伟经理)

出具单位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体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经办。

联系电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经办:****-********/152*****219(王老师)/158*****159(孙浩涵经理)

形式三:银行保函

投标人选择银行保函方式后,须在2021年8月12日16:00自行选择银行办理银行保函,保函原件须在开标验证时提交给招标人。

提交截止时间: 2021年8月12日 (北京时间,以保函办理时间为准)。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一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转账”、“线上投保”和“银行保函”,在“保险”方式下可选择“太保”和“人保”;选择“线下转账”的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或购买保险后,请各投标人在“大榭开发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特别提示: 1.采用现金或支票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采用保险保单或保函的,保险和保函的费用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3.银行电汇或网银必须通过人行大小额系统直接缴入;4.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5.采取形式二电子保险保单方式,如选择使用“太保”保单的投标人,需要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天发起投保,如选择使用“人保”保单的投标人,需要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两个小时发起投保,未及时发起投保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8月13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中信广场东楼2楼西侧开评标区(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分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大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幢楼2楼

联 系 人:徐春杰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理 改造工程 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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