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局属有关单位:

按照省、宁波市等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21年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建设目标

为增强农业科技支撑力,立足产业发展实际和农民群众技术需求,以加快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技术集成和推广应用为目标,根据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要求,奋力推动农业高质量、现代化发展,促进科技与生产、集成与示范、培训与推广的紧密结合。2021年全市计划遴选2个技术先进、功能多元、设施配套、绿色高效、运行规范、带动明显的主体作为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单位。

二、建设对象

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配套基础设施、应用绿色生产技术模式、有较强的科技示范带动能力、有可持续的运行发展机制等的农业经营主体。从事种子种苗繁育、应用农业数字化技术的主体优先入选。

三、建设内容

(一)基本条件完善。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道路、沟渠、设施等基础条件配套,有区域性试验场地,能开展品种、技术、设施设备等试验示范,在防止非粮化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二)应用绿色生产技术。普及应用设施栽培、喷滴灌、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机械化、轻简化等绿色高效生产技术模式不少于3项。

(三)落实化肥定额制和农药实名制。建立并规范化肥农药等化学投入品使用制度,做好农业投入品源头减量增效,完善农资采购记录;做到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100%回收;实施水产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设施化处理,开展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等。

(四)开展试验示范。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主导品种及优良品种覆盖率100%;提供技术咨询和现场指导服务,全年开展4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对接农技推广、教育、科研单位及技术专家,与专家开展技术攻关活动,专家开展指导服务全年不少于5次。

(五)规范基地运行管理。基地运行规范,档案健全,自建、租用类基地要有明确的技术示范实施方案,合作类基地要与基地主体签订技术示范协议;近两年生产记录完整,无违规记录,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产品品质优良,特色鲜明、具有品牌优势。

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产业基础、技术水平等现状,围绕基地定位和功能目标,把握重点、因地制宜确定建设内容。有条件的基地还可以建设科普长廊、科技成果展示馆,并推广利用应用物联网、智慧农业技术等。

三、创建流程

(一)项目申报。申报主体根据建设内容填写《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申报表》(附件3)、提交建设实施方案(包含基地介绍、建设内容、经费使用预算等)和其他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由镇、街道择优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13日。

(二)审查遴选。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会审,确定拟创建主体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创建名单。

(三)开展建设。基地对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认定标准》(附件1),按照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示范力度,按建设内容开展基地建设。

(四)审查验收。对于按要求完成建设的基地,提交《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认定申请表》(附件4)和装订成册的创建成果材料,一式三份报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开展材料审查和实地初验,考评得分大于85分为初验合格;初验合格的报宁波市农业农村局进行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金补助

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资金采用先建后补的形式下拨。对列入建设计划、验收合格的示范基地,从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中给予补助,示范基地每个补助3万元(初定)。补助资金应按照建设方案中的经费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条件建设、技术提升、服务拓展、示范推广等示范基地创建相关项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筛选,择优推荐符合条件且科技示范作用明显的科技示范基地。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13日。

(二)加强示范指导。各乡镇、街道要以示范基地建设为抓手,全程参与示范基地建设的申报、建设、认定等环节,做好指导与服务;要总结示范基地建设经验,通过建设树样板,推广质量安全工作的成功做法,促进绿色生态、优质品牌农业的发展。

(三)强化技术支撑。加强示范基地与科研教学单位、产业技术团队的对接,实现产业技术团队、农业首席专家对示范基地的全覆盖,每个基地至少要对接2-3名技术专家,每年组织开展技术攻关或试验示范,并进行推介、观摩、培训等活动。

联系人:邱旭静 联系电话:********


附件:1、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认定标准

2、申报材料清单

3、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申报表

4、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认定申请表

5、2021年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汇总表

附件1-5.doc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地 示范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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